【網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領導, 您好:日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國家級開發區,南鄰日照國際海洋城,北臨日照市區,是日照乃至山東省重要示范開發區,地理位置優越,日照重要飲水源付疃河流經該處,其優異環境更是招商引資、展示日照經濟形象的重要名片。 近日日照第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即將落戶日照,其項目出發點是好的,但其選址于日照經濟技術奎山街道許家園村村西、付疃河上游,附近3公里內有申家樓村,青墩村等十數個村莊。作為日照市民,我們看對項目選址有以下看法: 1、關于付疃河水源地問題,付疃河在下游丁家樓有取水口,而擬建項目在丁家樓取水口上游。 2、該項目選址離許家園村自來水水源地不足100米,將來的垃圾廠滲透液對水源地及付疃河上游污染問題也是不可避免的。 3、垃圾焚燒發電廠煙塵中的二噁英不可避免,儲存垃圾的地方垃圾的滲濾液也是污染源,600噸/日的處理量運輸產生粉塵、設備運行的噪音將不可避免影響附近的居民健康。 4、擬建項目位置是日照老城區與日照國際海洋城結合部,應是將來的城市中心。擬建垃圾焚燒發電廠離海洋城中心位置不足5公里,并且處于海洋城主風向口,如果人們發現在海洋城一邊建一個大型焚燒垃圾發電廠,那么勢必影響海洋城的入住率及招商引資,海洋城的環境也將失去競爭優勢。 5、垃圾焚燒處理雖然會有70%-80%的減量,但仍然有燃燒廢渣產生,這些廢渣仍然要做填埋處理,這會肯定填埋在附近區域,將會影響地下水,本地下水影響付疃河取水口取水質量,且影響南部海洋城地下水質量。 6、項目選址地區位于付疃河附近,許家園村,青墩村,申家樓村,付疃村,盤石莊村,牟家小莊村,芳溝村附近,還在許家園村自來水水源附近,附近水稻,小麥,花生,玉米,蘋果種植,將來是日照市區,開發區中心位置,付疃河水源地上游。現在許家園村,申家樓村等附近村民已不斷上訪,訴求民意,群眾反應強烈。 目前該項目的建設已引起了日照各大論壇、民眾以及項目所在地十數個村莊群眾的強烈反對。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已有亞太森博漿紙項目的污染源,并且區域內有付疃河濕地保護區,付疃河也是日照的母親河及日照主要水源地。 因此建議以此位置向西部選址,遠離村莊及水源地,遠離人群居住密集區域及市中心,考慮到垃圾焚燒發電的長久利益及日照市的長遠規劃,望省委領導重新研究規劃,安撫民意,謝謝!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反映的問題,日照市環境保護局、日照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日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日照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擬選址于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204國道西側,青墩村西北約0.5km處。該項目由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承建,總投資3.49億元,一期建設規模為焚燒處理生活垃圾600噸/日,新建2臺300噸/日機械爐排垃圾焚燒爐+1臺N12-3.8中壓凝汽式汽輪機+1臺QF-12-2發電機。該項目擬采用目前國際上最為先進的環保處理技術,其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也是目前國內外最為嚴格的。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相關規劃及環保有關要求,已作為日照市的民生工程,被列為日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2014年十項重點工程之一。目前項目正在辦理環評審批和征地手續,其中項目可研編制、設計等工作由中國城建建設研究院承擔,環評編制由山東省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承擔。 二、相關問題的調查情況(一)關于傅疃河水源地的問題。據網友反映,擬建項目在丁家樓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經現場調研并咨詢相關部門,擬建項目選址并不在丁家樓水源地取水口上游,不會對水源地造成影響,且擬建項目污水除部分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污水排入綠源污水處理廠處理外,其余廢水經處理達標后全部回用,且滲濾液防滲措施完善,對周邊水環境不會造成污染。另外,市政府已決定將丁家樓飲用水源地調整為工業用水地,預計在擬建項目建成投運之前能夠完成調整。 (二)關于垃圾滲濾液的問題。該項目建設滲濾液處理站,采用“物化預處理+高效厭氧反應器+好氧反應池+納濾膜系統+反滲系統”的處理工藝。垃圾滲濾液處理達標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同時,項目對存放場所擬建設最安全的防滲設施,實施嚴格的防滲措施,防止滲濾液滲漏污染地下水。同時在小宋家莊村、青墩村、大芳溝村、黃山垃圾填埋場、許家園村、西長河村、田家園村設置長期監測井,跟蹤監測地下水水質。 (三)關于二噁英的問題。擬建項目采用“三T”技術控制二噁英排放,同時選用高效袋式除塵器,設置活性炭噴射裝置,進一步吸附二噁英,二噁英去除效率達99%以上,排放濃度可控制在0.1ng/Nm3,能夠達標排放。按照每天焚燒生活垃圾600噸計,初步測算全年排放的二噁英總量僅為0.076克,對環境影響輕微。 (四)關于垃圾運輸粉塵的問題。擬建項目垃圾運輸全部采用全封閉式垃圾運輸車和壓縮運輸車,實行全封閉運輸,避免出現“跑、冒、滴、漏”的現象。同時規劃垃圾運輸路線,主要沿已有省道或城市主干道配套建設進出廠道路(常州路、村村通道路),并定期進行灑水除塵,運輸途中粉塵污染輕微。 (五)關于設備運行噪聲的問題。通過采取噪聲源集中布置,遠離辦公區及噪聲敏感點,對鍋爐排氣口等設置消聲裝置,對泵類及風機等高噪聲設備安裝減震裝置等措施,設備噪聲將大幅降低,經初步測算廠界噪聲優于國家規定標準,且與居民區防護距離在300米以上,不會對附近居民的健康產生影響。 (六)關于燃燒廢渣的問題。擬建項目焚燒產生的爐渣為一般固廢,將作為建材原料綜合利用,不作填埋處理,不會影響地下水、傅疃河取水口及海洋城地下水的水體質量。焚燒飛灰采用“水泥固化+螯合劑穩定化”工藝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后,送至日照市黃山生活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該填埋場可滿足該項目25年以上的填埋需求,不存在就近填埋的問題。 (七)關于對海洋城影響的問題。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是有效處置生活垃圾的環保治理項目,擬采用最先進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設項目在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的情況下,根據環評文件大氣預測結果,該項目對海洋城環境影響輕微。 (八)關于擬建項目選址的問題。擬選場址距各區縣運距適中,從各區縣的垃圾運輸成本,交通安全所帶來的環境風險,以及地形和空氣流通情況對污染物擴散的影響等多方面綜合考慮,擬選場址可行,符合日照市城市總體規劃、日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日照市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等要求。 從對光大國際蘇州、常州等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考察情況看,只要內部管理措施和外部監管措施落實到位,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能夠良好運行,不會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能得到附近居民的充分認可。 該項目正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其選址、平面布置、環保措施等可行性將得到進一步論證,在環評工作階段建設單位及地方政府也將進一步做好公眾參與工作,加強宣傳力度,充分征求民眾的意見,并采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該項目須經山東省環保廳審批后方可開工建設。 日照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成投運后,我市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網絡、人民監督員等多種監管方式對其進行監督,實時監控垃圾焚燒發電運營情況。環保部門將持續保持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環境監測計劃,加強在線自動監測和監督監測,及時發現問題,確保該項目不對周邊環境和居民健康造成危害,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網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書記您好!我是2005年大專畢業生,由于當時畢業報到證未報到濟南,致使按照濟南戶籍政策無法落戶,2009年我買了60平的房子,但是無法達到濟南90平落戶要求。我想買90平房子,濟南卻對二套房限購,無法購買,我一直交五險一金已七年。研究濟南戶籍政策好像每條都是限制我融入濟南這個城市,我的孩子漸漸長大,我們已生活濟南九年也買房子了并想繼續生活在濟南,濟南卻無法承認我們。給指條明路,以增加我們在濟南生活的勇氣并認可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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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于2014年2月16日在人民網反映在濟南落戶難的問題,濟南市公安局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外來人口落戶濟南,是濟南市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內容之一。下一步,濟南市將本著“就地轉化、就近轉移,合理控制市區,全面開放縣市”的理念和“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的原則,實行梯次化、差異化落戶政策,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和流動人口市民化。具體政策設計將體現以下三方面: 一是進一步完善市區落戶條件。適當放寬引進人才、經商納稅落戶條件,取消調動、畢業生、復員安置落戶附加條件限制,以解決長期在濟務工人員落戶為重點,實行購房、積分落戶政策。 二是全面開放縣(市)戶口遷移。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為基本條件,全面開放縣域范圍內戶口遷移,最大限度的讓在城鎮就業的農民工就近在城鎮落戶。 三是推進城中村、新農村社區人口整建制轉移。放寬市內戶口遷移政策,引導農村轉移人口整建制就地、就近到新農村社區落戶,逐步讓大多數本市農村人口和農民工在城鎮和農村安居樂業。 濟南市戶籍改革具體方案將結合全省戶籍制度改革意見,適時制定實施。 特此回復。
【網民留言】
聊城茌平馮官屯棉廠內史光禮加工塑料顆粒氣味刺鼻環保局至今一年沒查封影響居民生活老人孩子體弱者多呼吸道疾病希望領導辦點事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縣環保局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經調查,茌平縣史光禮塑料顆粒廠位于茌平縣馮官屯鎮棉廠院內。該廠利用廢舊塑料經過清洗、粉碎、熱熔制作塑料顆粒,該廠無環評審批手續,無水處理設施,屬于土小企業。針對該廠無環評審批手續,擅自生產的情況,茌平縣環境保護局對其下達《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違法生產行為,限期自行拆除完畢。目前該廠已經停產正組織自行拆除,希望您繼續監督。
【網民留言】
姜書記你好:打擾了,上次留言沒有人回復,所以再次打擾。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環衛處,一個全額事業單位,財政局全額撥付工資。卻出現職工身上三個工資基數,住房公積金、醫保基金、實發工資三個基數相差甚遠。并且市人社局工資福利處都解釋不清。怎么審批的工資呢?向財政局又是報的哪個基數呢?國家正在整改、整的什么呢?聊城市人社局工資福利處聲稱沒有核定表可能嗎?魯辦發[2005]17號文件難道在聊城市不生效嗎?職工技術評聘不公開、不公示,暗箱操作,山東省人事廳魯人字[2009]4號文件要求公開、公示,要求群眾監督、要求職工知情。而根本不向職工傳達。國家要求事業單位實行實名制。而山東省聊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環衛處根本不公示,有編沒編一樣發錢,這就是山東省聊城市的全額事業單位。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聊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環衛處關于繳費基數問題和職工技術評聘和編制不公開的問題,聊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環衛處現回復如下: 1、關于其反映繳費基數的問題。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經核查,環衛處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自2013年繳存比例由8%提高到12%,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辦業務時仍按原繳存比例,與新繳存比例自動生成了繳存基數,造成了繳存基數高于工資基數,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出具證明,證實環衛處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登記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并不代表工資數,其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按規定基數已全部繳納。 (2)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環衛處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每年按照市人社局文件通知作出調整,現繳費基數依據聊城市醫療保險事業處《關于規范和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工作的通知》(聊醫保字[2013]28號)文件要求,均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計算繳納。 (3)工資核定表:經向人社局多次求證,事業單位人員(包括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工資審批及增資均由單位按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工資增資方案統一生成工資審批方案花名冊及個人表,經主管局和人社局審批簽章后報財政局核撥增資款,所有在編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均列入工資審批方案花名冊中上報。 2、關于其反映崗位聘用和公示問題。 環衛處于2009年12月和2011年9月進行了兩次崗位聘用工作,崗位設置嚴格按照聊人字[2009]100號《關于核準聊城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崗位設置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聊城市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聊人社字[2011]14號)的要求,認真履行各項程序開展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崗位設置管理手冊報市政公用局審核,經市人社局審批認定后,已在單位予以公示,均無異議后定崗人員按其所聘崗位兌現相應工資待遇。 3、關于其反映編制和公示的問題。 根據要求,2008年6月,環衛處編制實名制公示已按照《關于第二批市直事業單位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通知》(聊編辦[2008]2號)要求進行了公示;2012年8月環衛處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情況及人員機構編制臺賬也已按要求整理并上報至聊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