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山東通報了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其中,濟南2起,淄博2起,濰坊3起,濱州2起,菏澤1起。具體內容如下:
1.濟南市歷城區荷花路街道黨工委委員、城管服務中心主任王延平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由其個人承擔使用公車產生的費用。
2.濟南市歷城區廣播電視臺人事科科長唐俊強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由其個人承擔使用公車產生的費用。
3.淄博市臨淄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羅美華利用職務便利報銷私家車加油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報銷費用。
4.淄博市公安局技術偵查支隊二大隊民警楊金波違反紀律,對其妻開辦娛樂場所不予制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2008年1月至2013年6月,濰坊市諸城市農機局違規發放補貼,時任局長、黨委書記,現任諸城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趙景忠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統戰部常務副部長職務,違規發放補貼按規定全部退回。
2013年10月,諸城市農機局違規發放補貼,諸城市農機局局長、黨委書記王淑貴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補貼按規定全部退回。
6.濰坊市安丘市安監局局長、黨組書記李志成對單位公款旅游、違規到企業報銷費用等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安監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并追繳該局公款旅游費,退還在企業報銷的費用和借用的車輛。
7.濱州市惠民縣房地產管理局抵押登記股辦事員史鳳貞上班時間玩游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8.濱州市惠民縣油區辦辦公室主任楊金巖上班時間玩游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9.菏澤市鄆城縣丁里長交管所所長呂學江、鄆城縣丁里長交管所職工李文三公車私用,二人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并在全縣交通系統予以通報。(蔡曉彤 滿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