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楊芳)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5月5日至7月5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對省公安廳進行了巡視。8月15日,省委第一巡視組組長鐘少林,副組長、巡視專員劉志青向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徐珠寶反饋了巡視情況。同日,鐘少林代表巡視組向省公安廳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徐珠寶主持會議并作了表態發言。
鐘少林代表巡視組提出四點意見建議。一是廳黨委、紀委要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認真進行研究,制訂具體措施,并落實到位。二是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三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四是科學劃分事權。基層能辦的事,放手讓基層辦。基層需要幫助指導的事,認真提供幫助指導。盡量減少考核項目,減輕基層負擔。
巡視中,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
●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廳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尚有差距,廳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夠到位,查處內部腐敗案件力度不夠;
●在執法辦案和公安行政管理過程中,有些重點部門、關鍵環節存在以權謀私的問題。
●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方面,改進會風文風不到位,會議、文件仍然偏多,考核過多;公車使用、公務消費仍存在違規現象;
●化解信訪問題工作力度不夠,一些積案、陳案長期得不到解決;有的基層單位清理超標準辦公用房工作不力。
●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廳機關干部輪崗交流力度不夠,發揮和調動非領導職務干部積極性的機制有待改進;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偏少,特殊專業高端人才缺乏;
●市級以下干警提前離崗人員多,協勤管理不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