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8月30日訊 山東省紀委近日出臺《中共山東省紀委委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意見(試行)》,要求省紀委委員增強委員意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認真履職盡責,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該意見明確規定省紀委委員承擔五項職責,主要包括自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積極參與集體領導,加強對所在地區、部門、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主動報告履行職責情況等。
省紀委強調,對委員履行職責不到位,所在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對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而又沒有查處糾正的,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委員責任。委員對所在地區、部門、單位的違紀違法問題故意掩蓋、袒護和干預執紀辦案的,堅決嚴肅處理。(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