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谷堆村村委會主任未辦理任何手續占地建廠,多年來竟無人管理。群眾多次舉報后,當地國土、環保部門和街道辦均強調困難,一時難以取締
今年7月下旬起,高新區巨野河街道辦事處白谷堆村村民連續向本報黨報熱線反映,該村村委會主任劉加國在村內占用耕地違規開辦石料廠,粉塵污染、施工噪音對當地群眾身體健康及生存環境造成嚴重影響。村民們雖多次向國土部門舉報,但該石料廠仍頂風生產。
本報對此進行了連續報道,在本報的關注下,該石料廠一度停工,但又多次死灰復燃,采取夜間施工等方式逃避檢查。記者走訪了高新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巨野河街道辦事處等發現,對這樣的一家沒有任何手續的違法石料廠,幾個職能部門竟然無權取締。該石料廠為何成為“法外之地”?
村委會主任:石料廠開辦了七八年,一直手續不全
記者調查發現,該石料廠位于白谷堆村,實際負責人是當地的村委會主任劉加國。
據了解,劉加國于2010年當選為白谷堆村村委會主任,而石料廠早在2008年就已開始建設生產。2008年8月,劉加國租用了該村轄區內的一處國有劃撥土地,后期又占用了12.87畝耕地進行擴建,建起了石料廠,從他處購買石料后加工石子。
9月1日,劉加國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石料廠雖然已經開了七八年,但的確手續不全,目前已經停產。劉加國稱,除了環評手續,其他手續都已具備,并且公司有工商登記,名稱為“濟南隆旭商貿有限公司”,經營范圍里有加工建筑材料。
但記者查詢得知,該公司注冊于2009年,經營范圍僅有建筑材料的銷售,并無加工,且營業執照早已被吊銷。
國土部門:占用耕地一事已經查明,已恢復樣貌
舉報群眾反映,劉加國經營的石料廠占用了部分耕地,屬于嚴重違法,但不知為何始終沒有被追究責任。
濟南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在給舉報群眾的一封書面反饋函中介紹:經查,該石料廠共占地22畝,其中包括國有土地9.13畝,農用地耕地12.87畝。2014年2月13日,高新區國土局就曾責令其15日內拆除圈建的鐵絲網和簡易大門,清理地上堆放物并恢復耕種條件,“但其一直不配合。我們沒有執法權,也沒有好的辦法”。
9月1日,高新區國土局局長宋豐華告訴記者,8月上旬,該石料廠已經整改完畢,前期非法占用的12.87畝土地,已經恢復被占用前的樣貌。對于舉報人所稱廠內仍存放著石料的情況,該負責人稱,該狀況發生在國有土地范圍內,該部分土地屬于建設用地,已辦理土地證。因此,整改后的石料廠已不存在違法占地現象,“我們將密切關注,防止回潮”。
環保部門:該石料廠未辦理環評,已提請區管委會處置
9月1日,高新區環保局局長王俊峰向記者表示,該石料廠既沒有工商注冊登記,也缺少合法用地手續,更沒有辦理環評手續,今年5月16日接到群眾舉報后即向其下達停產通知。后來執法人員白天去檢查過幾次,并未發現生產。
王俊峰表示,該石料廠沒有進行工商注冊登記,不存在法人,區環保局對其違規生產一事無法進行處罰,也無權對其取締,應由當地政府予以強制關停。因此,該局前期已將相關情況上報給高新區管委會分管領導。
記者采訪:深夜有施工噪聲,采訪遇村委會主任惡意阻撓
8月27日夜間,本報再次接到對該石料廠夜間生產的反映后,記者趕到現場,聽到石料廠內有生產噪音,隨即于22:00左右撥打12369環保熱線,對方將此事轉交給高新區環保局。
40分鐘后,高新區環保局管理一處工作人員李政、郭占民到達現場,與記者一起進入石料廠,此時廠內并未生產,但廠區內擺放著石頭、加工工具、器械及機器等。隨后,記者一行準備離開時,遭到多人的暴力阻撓,而為首者就是白谷堆村村委會主任劉加國。
9月1日,郭占民告訴記者,當晚看到現場堆有石料,“不排除有偷著生產的可能。”
記者在多日的調查中了解到,在巨野河街道辦事處轄區內,類似的違規石料廠也不止一家。就連劉加國自己也承認,周邊和他一樣生產的違規石料廠有很多,對唯獨自己遭到舉報感到不解。
巨野河街道辦事處城管執法中隊一喬姓負責人表示,就劉加國所開辦的違規石料廠,早在幾個月之前就已發現,并按程序分別向辦事處分管領導、高新區管委會逐級上報,但不知何故,遲遲未接到任何處理意見。
對于違章建筑的拆除,這位喬姓負責人稱,城管部門負責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之上的違章建筑的監管,但也只是協助工作,類似違建的拆除需要高新區管委會聯合多個部門執法,僅憑該城管執法中隊無法完成拆除工作。而且,轄區內類似的違規石料廠并不鮮見,在對這些石料廠的執法中,遇到了不少難題。
白谷堆村一位村民對此十分不解:一邊是村委會主任帶頭違法,建起沒有任何手續的石料廠,一邊是周邊群眾忍受著粉塵和噪聲污染,相關部門卻對此視而不見,遲遲難有作為,實在令群眾寒心。
本報將對此事繼續追蹤報道。(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