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到8月,短短半年間,能源大省山西7名省部級高官相繼落馬。對于這些官員違紀違法的具體情形,目前雖無官方正式通報,但從媒體披露的大量信息來看,山西官場“地震”背后,官商之間的不正當關系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因素。其實不僅在山西,在其他地區和部門的落馬官員中,這也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
京華時報記者盤點過去7年落馬的75名省部級以上高官數據資料,發現其中官商勾結收受賄賂所占比例相當之高。在已經判決或進入司法程序的48名落馬官員中,僅有一人未涉貪腐。銀行貸款、工程業務承攬、項目審批、用地規劃等均為案件高發領域。
京華時報記者 黃海蕾
數據分析
受賄官員中官商勾結占100%
據京華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自2008年至今,全國至少已有75名省部級以上高官落馬,其中26人已被判刑,2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另有19人尚未進入司法程序。在此之外,先后有文化部黨組原書記于幼軍、山東省政協原主席孫淑義、第十一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李元、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云、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黑龍江省政府亞布力度假區領導小組原常務副組長付曉光(副省級待遇)、江西省委原常委趙智勇、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等8人,因嚴重違紀被撤職免職甚至降級處理,在接受黨紀處分之后未被移送司法機關。
京華時報記者梳理發現,在上述26名已被判刑的省部級以上官員中,除上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的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未涉貪腐(系玩忽職守罪),其余25人全部涉及受賄罪。
記者注意到,受賄來源主要有兩種,首先是通過官商勾結來錢,即官員利用職務便利,為商人牟取利益后受賄。法院判決結果顯示,京華時報記者統計的25名因受賄被判刑的省部級以上高官中,通過此種方式受賄的比例為100%。另一種受賄方式是賣官鬻爵,幫助他人晉職,這種情形所占比例約為一半。
紀檢監察部門通報顯示,22名已經移送司法機關但尚未判決的省部級以上官員中,因涉嫌受賄被立案偵查的比例為100%,副部級、正部級無一漏網,官拜副國級的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也是栽在錢上。6月30日,中央政治局決定,對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及問題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授權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劉志軍貪污6460萬元居榜首
分析落馬貪官非法所得額度,一般從幾百萬元至幾千萬元不等。在上述25名已被判刑的官員中,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非法所得數額最少,約為510萬元,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數額最大,達到6460萬元。不過相比于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劉志軍的受賄額度仍是小巫見大巫。
今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經依法指定管轄,已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劉鐵男案涉案金額目前雖無官方正式通報,但據《21世紀經濟報道》披露,在去年8月中旬國家發改委的內部通報中,劉鐵男與其子劉德成通過非法經營所得約1.1億元,其妻郭靜華非法所得3800萬元左右,并收受禮品折合人民幣約41萬元。加之劉鐵男受賄金額,已經查明的非法所得超過1.5億元。
京華時報記者統計7年來因貪腐被判刑的25名省部級以上官員,非法收入共計約為4億元,人均受賄額約為1600萬元。其中一半以上受賄官員的非法收入在案發后得以全部追繳,如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的2959萬元、廣東省委原常委周鎮宏的6164萬元巨額受賄款均全額追回。
分析人士指出,官員的腐敗日趨隱形化,比如在“權權交易”中,只看到雙方相互給予便利,但并不見金錢流轉。此外,受證據制約,往往法院判決的受賄額度并非全部,多數官員實際受賄數額大于判決認定數額,且貪腐帶來的危害絕不僅僅局限在受賄額度上。如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非法收入755萬元,但因其受賄、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高達2.2億元。
官商勾結讓權變錢
在諸多貪腐高官的法院判決書中,“以職務便利,為他人謀求利益”的表述最為常見,官商究竟如何結盟謀求利益,何種領域是高發區?京華時報記者梳理發現,涉及銀行貸款、工程業務承攬方面最多,此外,在項目審批、用地規劃等方面,也給官商勾結留下可鉆的空子。
表現形式1
承攬工程最為常見
在已被判刑的25名省部級官員中,為商人承攬工程、項目、業務提供便利的達一半以上。不少是通過打招呼方式,間接為商人攬到業務,這些業務部分是政府工程。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多次以政府官員身份,為企業承攬工程。2001年至2009年,宋勇擔任遼寧省朝陽市委書記時,接受建筑商孫慶祥的請托,通過遼寧華錦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馮恩良職務上的行為,為孫慶祥的公司承攬了46萬噸乙烯改擴建工程。為此,宋勇先后6次單獨或通過其妻崔云虹收受孫慶祥給予的美元20萬元。
作為主管單位領導的官員,想為某指定企業承攬業務則更為容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在擔任舟山市副市長兼市交通委員會主任期間,受舟山“首富”黃善年請托,為其公司與舟山市交通委員會下屬企業合作成立公司,進而承攬舟山市多項交通工程。
劉志軍在擔任原鐵道部部長期間,為山西商人丁書苗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干預招投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專家點評: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承攬工程和業務是權錢交易最大的一個方面,之前國家已非常關注治理工程腐敗,制定相關政策,雖有成效但效果不明顯。之所以工程領域腐敗多發,緣于工程招標程序被表面化,程序雖然看上去很完美,實際上被少數人控制。根本原因在于公權力在這個領域未得到節制。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現有法律要求招標公開,但為何官商屢闖紅燈,是因為“圍標”已成為潛規則,在這里誰都不怕,關鍵在法律法規的落實和監督,加大處罰力度。
表現形式2
賄賂多涉房地貸款
2008年至2014年,正是全國房地產市場火爆的時期,官員因“房”落馬并不稀罕。多名官員涉及房地產用地、房地產容積率審批等問題。今年剛被判刑的內蒙古自治區原黨委常委王素毅在任巴彥淖爾市長時,曾為華海尚都房地產項目提高容積率提供幫助,開發商楊某某先后兩次給王素毅送上19萬美元;另外,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宋晨光也被查涉容積率問題。
涉及土地規劃方面,官員可通過違規改規劃為企業拿到用地指標,甚至低價拿地。1998年至2006年,寧夏自治區原副主席李堂堂曾以職務便利,幫助陜西寶雞專用汽車公司獲得擴建用地,還曾為其他企業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在京華時報記者的統計梳理中,通過官員獲取銀行貸款的問題達到三成以上,企業貸款融資遇到問題,給市長、書記送禮即可緩解困境,甚至有官員使用政府資源為企業作擔保進行貸款。內蒙古自治區原副主席劉卓志,曾試圖以錫盟財政預算內的資金為某公司貸款中的3000萬元部分作擔保。后因銀行認為不妥未能執行,但劉還是從中拿到20萬元。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多次為企業貸款提供幫助,受賄金額達到1196萬余元。其中,香港商人李濤在湖南承接一個高速公路項目時,通過王益獲得銀行貸款,并向王益行賄538萬元。
專家點評:汪玉凱認為,貸款腐敗高發主要是因為在很多城市,銀行貸款已經成為一種稀缺資源,銀行更愿意把錢貸給實力強大的國有企業,很多有潛力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得不到融資,因此被迫借助權力獲取,而權力在政府官員手里,這樣就使官商得以勾結。
表現形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