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值增值:
存款收益不能低于兩年期定存
新辦法草案的住房維修資金交存標準與現行標準沒有改變,也是按住宅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5%至8%交存。若建安成本按每平米2000元估算,一套100平米住房約繳納1-1.6萬元。
來自千家萬戶的巨額住房維修資金如何實現保值增值?新辦法草案提出,設區的市、縣(市)物業主管部門或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委托商業銀行,作為專戶管理機構,并把資金保值增值、管理高效等指標列入招標依據。
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在保證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定期組合存款、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等,并持有到期,確保資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管理的維修資金存款利息收益應不低于人民銀行同期規定的兩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銀行實行利率市場化以后,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通過招標方式選擇同等條件下利率高的銀行作為維修資金儲存銀行,或者通過合同方式在國家允許的利率浮動范圍內,與維修資金存儲銀行約定維修資金綜合存款收益。
維修資金是業主的錢。根據新辦法草案,維修資金應當建立查詢制度,接受業主對其分戶賬中維修資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賬面余額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