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將宅基地上正在施工期的建筑拆除
集體土地使用證
集體土地使用證
集體土地使用證
原標題:德州一村民合法建房被拆 村支書:本是真的 不能建
中國網山東頻道11月13日訊 本網10月27日接到慶云縣崔口鎮齊周務西南村村民實名投訴,投訴稱:2014年9月15日下午,在當事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崔口鎮土地所將自家宅基地上正在施工期的建筑拆除,原有的樹木兩棵以及建房未用的新磚和被拆掉的一切財產都給拉走,導致投訴人的合法財產遭到侵害,合法權利遭到侵犯,給他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根據網民投訴,本網記者于2014年11月12日前往慶云縣崔口鎮齊周務西南村實地進行落實采訪,在縣宣傳部和鎮文明辦的協助下對舉報人崔樹旺、村支部書記韓樹鐸進行了實地采訪。
宅基證是權利憑證還是一紙空文?
崔樹旺的家人向記者拿出了蓋著慶云縣土地管理局公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使用證(宅基證),據崔樹旺家人介紹,該證是由崔樹旺的家人從村大隊(村委會)統一領取的,崔樹旺一家準備在宅基證劃定的范圍內蓋五個房間,前四個房間順利蓋好了,而第五個房間村支書不讓建了并且土地管理所派人把建筑用的材料都拉走了。記者找到村支書韓樹鐸進行落實,韓書記:“這個宅基證是私自辦的,我不知道信兒”。當記者問到崔樹旺家宅基本有沒有法律效應時,韓書記說:“本是真的,但是他私自辦的”,韓書記又說:“我反對從這里蓋房子”。
拆除程序是否合法成謎?
據投訴人反映:“我村既沒有規劃調整街道,也沒有建樓拆遷工程,單獨扒了我的房屋又是何故?難道真像支書韓樹鐸所說的:有宅基證白搭,我是支書,我說了算!”。 當記者向韓書記詢問到關于拆除的程序問題是否合法時?韓書記表示:得到崔樹旺的同意了,但是這些工作都是鎮上土地管理所做的工作,具體的細節并不知情。記者隨后到鎮政府土地管理所求證,被告知去縣城開會了回不來。對于拆除程序是否合法記者無法從該鎮土地管理所得到答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截止發稿為止,該鎮土管所未給出本網事件的合理解釋。(張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