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大寒,又是一年”,燃放煙花爆竹是咱老百姓過年的一個習俗,但您知道這其中涉及的法律事兒么。
根據《濟南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市民在繞城高速公路區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并以規定的方式燃放,否則將被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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