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攜帶的物品(不可通關)
禁止攜帶的物品
* 違反國家憲法、擾亂治安、傷風敗俗的書籍、照片、錄像帶、膠卷、LD、CD、CD-ROM等物品
* 泄漏政府機密及間諜物品
* 偽造、變造或仿造的貨幣,紙幣、銀行券、債券等其它有價證券
限制攜帶的物品
* 槍、刀劍、火藥類等武器類(包括仿真品和裝飾用品),易爆及有毒性物品
- 需要對槍炮、火藥類進出口的人必須得到地方警察廳長的許可。
* 含有麻藥類管理相關法律限制的鴉片、可卡因成分的麻藥、神經性醫藥品類、大麻類等相關物品
- 需得到保健福祉家族部長官的許可。
* 面臨絕種危機的野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種類的國際貿易相關協約(CITES)中保護的野生動植物以及用這些制作的產品
- 虎、豹、大象、鴕鳥、游隼、貓頭鷹、眼鏡蛇、龜、鱷魚、鱘魚、珊瑚、蘭、仙人草,蘆薈等以及它們的標本,毛皮,象牙,手提包,錢包,飾品等
- 熊膽、麝香等動物中藥及醫藥品
- 木香、狗脊、天麻等以及用它們制作的植物中藥或醫藥品等
* 超過相當于美元1萬美金金額的對外支付手段(期票、匯票、信用證除外)、韓國貨幣(韓幣)及韓元表示的旅客支票(出入境時需向海關申報)
* 銀行支票、支票、郵局支票等
* 貴金屬(日常使用的金戒指、項鏈等除外)及證券(限制攜帶出入境的物品)
* 文化財(禁止攜帶出境的物品)
* 水產業法、水產動植物移植認可有關規定中的物品(禁止攜帶出境的物品)
- 有可能影響韓國的水資源保護及養殖種苗保護的物品
- 指定為天然紀念物的品種
* 廢棄物品的國家間移動及處理相關法律中的物品(限制攜帶出入境的物品)
* 植物、水果、蔬菜類、農林產物 (限制攜帶出入境的物品)
* 動物(包括肉、皮、毛),畜產品(限制攜帶入境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