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爺爺給我和弟弟定了一個規矩叫“三不買”,即“一不買冰棍,二不買棉花糖,三不買甘蔗!敝劣谠颍揖陀浀靡粋詞“糖精”,而為什么不能吃甘蔗我現在想不起來了。到小學四年級時我才偷偷吃了第一根冰棍,那會兒學校門口的普通冰棍是5分錢一根,奶油冰棍是1毛錢一根。當時我們班有個男同學和賣冰棍的老先生混的特別熟,只要是他去買奶油冰棍變5分、普通冰棍變5分錢兩根,在我們發現這一規律后干脆都讓他幫我們買,再后來,賣冰棍的老大爺去隔壁村了。
紅豆冰棍是那會兒我的最愛,之所以喜歡它就是因為愛啃冰棍頂端那幾顆紅豆,啃完紅豆剩下的冰棍放杯子里化成水喝。那會兒家里都沒有冰箱,就覺得化了的冰棍水是世上最好喝的東西了。其實想想那會兒的冰棍真的是沒什么可吃的,無非是水、糖精、鹽,高級點的就是加了些奶粉進去,可現在想起那個味道就想起自己挎著書包上學去的樣子。有些事、有些東西其實挺簡單的,可一旦你賦予了它感情和記憶則立馬變得尤為珍貴了。
其實,去年夏天我就嘗試過一次做冰棍,當時并不知道做奶油冰棍還要放淀粉,結果做出來的冰棍硬邦邦的,全是冰凌渣。這次增加了玉米淀粉,還放了貨真價實的淡奶油,口感立馬順滑、軟糯了許多,銩先生直夸好吃。美廚娘們,自制冰棍的趕緊走起嘍!
好像自己做的冰棍特別容易化,為了呈現它們最完美的一面中間我又換了一模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