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起,濟寧市將對城區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道路交通秩序的行為開罰單。此前,濟寧市公安部門已經對外發布了通告。在緩沖期內,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道路交通秩序的行為仍是屢見不鮮。在20日的調查走訪中,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機動車逆向行駛等現象十分普遍。
洸河路與琵琶山路十字路口: 10分鐘5輛車駛入非機動車道
20日上午7點半左右,洸河路與琵琶山路十字路口,許多行人、車輛在信號燈的指示下通行著。
在西北側的右轉車道上,一輛白色轎車在沒有打右轉向燈的情況下,進入直行機動車道處,隨后突然打開右轉向燈,軋過地面上白色導流島標志線,駛入非機動車道,引來路上的行人一陣慌亂。
據了解,導流島標線為禁止標線,非特殊情況不允許車輛軋過,而且非機動車道上禁止機動車通行。
隨后,記者在該處等候約10分鐘,共發現5輛汽車越過標線駛入非機動車道行駛。
太白樓中路與共青團路十字路口: 交警吹三次哨老人仍闖紅燈
20日上午8點,太白樓中路與共青團路交叉口,此時正值上班的高峰期,路口有很多行人正在等紅綠燈。
當紅燈還剩幾秒時,不少市民便開始越過斑馬線,使得正常行駛的車輛不得不剎車避讓。
就在這時,一位老人騎著三輪車闖紅燈,交警接連吹了三次哨,老人連頭也沒回,就騎車穿過車流。
“這個老太太每天都騎車從這里走,一天闖紅燈七八次。勸過好幾次,都不聽。” 路口值勤的交警說。
每當看到行人闖紅燈,路口執勤交警便吹哨警示,但效果甚微。“吹哨警示對有些市民有效,但很多市民并不在意,照樣闖紅燈。”在路口執勤的交警也很無奈。這名民警表示,離得近的市民還聽從指揮,但馬路對面市民如果闖紅燈,吹哨警示沒有一點效果。
洸河路與火炬路十字路口: 機動車在禁鳴區內鳴笛搶道
上午8點半左右,在洸河路與火炬路十字路口西北側,由于紅燈,有車輛排長隊等候通行。
記者看到,在十字路口處有一個禁止鳴笛的交通標志。該路口執勤的交警告訴記者,市區內禁止車輛鳴笛。記者在該處觀察發現,10輛車中有5輛車鳴笛搶道,而行人并不理會,湊一撥就走,一度造成交通擁堵。
在這個路口,也好出現一些右轉彎的車輛駛入非機動車道的情況。其中一輛出租車借道轉彎時,正趕上一撥市民過馬路,出租車沒有停車讓行,不時鳴笛示意路人避讓。
火炬路與太白路十字路口: 非機動車經常駛入機動車道
上午10點許,在火炬路與太白路十字路口,一名男子騎著一輛灰黑色摩托車,在由東向西的機動車道上等紅燈。在信號燈還剩下3秒由紅變綠時,摩托車轟轟隆隆地“提前”穿過路口。
“這種摩托車屬于非機動車,不允許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而且剛才通過的摩托車存在違規改裝行為,是不允許上路的。”該處路口執勤的一位交警說。
11點許,這個路口出現許多助力車,有的在機動車道上,有的在非機動車道上。“這些助力車大多是老年人開的,一般是接送孩子上下學,屬于非機動車。按規定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這名交警說,許多助力車,不按規定行車,怎么方便怎么走,很容易發生危險。
在太白樓中路與建設路交叉口,電動車闖紅燈的現象也很嚴重。明明紅燈還有10多秒,很多市民看到沒有車輛通行,便騎車徑直橫穿道路。
面對記者詢問,幾個闖紅燈的市民很不以為然,笑著擺手不愿多談。“反正路上沒有車,自己多注意一下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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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公安局發布的《關于整治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中,對城區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道路交通秩序的行為,有明確的處罰規定。
1.駕駛機動車時,嚴禁爭道搶行、隨意變道、掉頭、停車、在禁鳴區內鳴喇叭。嚴禁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亂鳴怪音喇叭、隨意改裝排氣管。駕駛非機動車時,嚴禁走機動車道、闖紅燈、越線停車、逆向行駛。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嚴禁闖紅燈、翻越護欄或者實施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2.摩托車銷售商不得將摩托車安裝怪音喇叭或改裝排氣管后出售,維修商鋪不得私自對摩托車進行改裝。
3.城區沿街各單位、商鋪門前,不得占道停放車輛、擺攤設點、超門頭經營或有其他妨礙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為。
4.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即停即走,不得隨意占道。嚴禁學生將自行車、電動車停放在道路上。學校應當組織家長成立家長委員會,組織學生實行路隊制和戴交通安全“小黃帽”標識,列隊集合上學、放學。
5.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處以100元罰款;違法停車的,處以100元罰款;違法掉頭的,處以100元罰款;在禁鳴區內鳴喇叭的,處以50元罰款。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的,處以20元罰款;駕駛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的,處以20元罰款。行人闖紅燈的,處以警告或10元罰款;行人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的,處以警告或10元罰款;翻越護欄的,處以2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