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臨沂12月3日訊(記者 高祥 通訊員 陳兆永) 公章被鎮里代管,臨沭縣一村支書竟然私刻印章,將村集體25畝土地承包給同學50年,收取承包費百萬余元。近日,這名村支書及另外三名嫌犯被當地警方刑拘。
今年秋種時節,家住臨沭縣城的李某帶著農機,來到該縣青云鎮黃河村自己承包的25畝土地里,打算對土地進行機耕。不料,農機還沒進地,就遭到該村幾戶原土地承包人的阻攔,村民稱這些土地是他們承包的。
爭執之下,李某拿出了自己的承包合同,合同上明確寫著這25畝土地承包給了李某,而且蓋有村委會公章。村民細看后才發現,這二十多畝土地被村里偷偷承包給了他人。青云鎮相關部門介入調查,鎮上工作人員發現,黃河村村委會的公章一直由鎮里代管,從沒有給李某的土地承包合同加蓋公章。 11月初,臨沭縣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黃河村黨支部書記高某有偽造本村村委會印章嫌疑。民警傳訊高某,最終查明了真相。今年5月份,高某與孫某、解某、王某合謀,找人刻制一枚假公章,私自將25畝土地承包給同學李某,李某一次付清105萬元承包費。
孫某、解某、王某到案后,如實交待為了各自利益合謀私刻公章的違法行為。目前,高某和孫某、解某、王某涉嫌偽造印章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