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萊蕪市紀委通報1起違規購買使用公車問題
根據群眾舉報,萊蕪市紀委監察局于今年1月,對萊蕪市鋼城區環保局違規購買使用公車問題進行了調查。經查,該單位在車輛購買上違反有關規定,在車輛管理上問題突出。鋼城區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
鋼城區環保局于2012年6月購買輕型客車一輛,至今未辦理車輛落戶手續。主要違規問題有:購買該車時未向車輛主管部門審報;車輛排氣量、價格均超出標準;未按有關要求對該車進行清理,違規使用至今。
鋼城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呂明義,未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致使該局違規購買、使用公車問題突出,對此負有領導責任。鋼城區委區直機關工委給予呂明義黨內警告處分。
鋼城區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新華,不能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崗雙責”,帶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鋼城區委區直機關工委給予劉新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鋼城區環保局臨時工作人員王書峰,未經單位批準,多次擅自駕駛公車辦理私事,鋼城區環保局予以辭退。
通報指出,鋼城區環保局違規購買、使用公車問題,具有一定代表性,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分管負責人“一崗雙責”不落實,糾治“四風”問題不得力。全市各級各部門單位要以此為戒,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旗幟鮮明,態度堅決,毫不松懈地糾正“四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切實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列為黨的紀律審查重點,作為紀律處分的重要內容,緊盯“四風”的新形式、新動向,強化對重要節點、重要領域、重點人群的監督檢查,保持高壓震懾,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萊蕪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