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實習記者 沈燕妮 發(fā)自山東濟南

  核心提示

  律師說

  從粗略查閱的聶樹斌案卷宗中,能夠明顯看到的重大問題包括明顯的6處簽名不符。針對筆跡是否不符的問題,有必要時會進行進一步的鑒定,才能確認。極有可能是假的,甚至要比大家想象的還要嚴重。

  所有的問題都是審判卷里面的,審判卷宗存在的問題很嚴重,篡改、涂改、頁碼混亂,大面積缺頁的,慘不忍睹。

  2015年3月18日晚,“聶樹斌案”20年來第一次完整閱卷結(jié)束。歷時兩天,聶樹斌案申訴代理律師陳光武、李樹亭,以及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女士,在山東省高院共復制17本卷宗,包括聶樹斌案卷宗3本共228頁,王書金案卷宗8本,河北省公安廳、河北高院調(diào)查卷6本,共計17本卷,共數(shù)千頁。

  “聶樹斌案”中的重重疑點,有望水落石出。

  簽名有假?

  “6處簽名不符,有必要時會進行進一步鑒定”

  作為聶樹斌家委托的首任代理律師,李樹亭律師早在去年就對媒體表示,“聶樹斌案”卷宗的申請多年來得不到支持的原因,是以往河北省高院設置申訴障礙,且沒有確鑿充分的證據(jù)。

  而自案件移交至山東省高院復查之后,李樹亭律師也曾多次征詢并申請閱卷,未果。而在3月18日閱卷結(jié)束之際,面對各家媒體的圍追堵截,李樹亭律師對媒體解釋,“之前社會上有人傳言卷宗僅有100多頁,山東法官幾天就看完了,言外之意是這么長時間沒有通知律師閱卷,是因為山東高院執(zhí)行不力。這是嚴重不符合現(xiàn)狀的。17本卷,我們光是復制,緊追慢趕的,還需要幾天的時間,那么17卷,幾千頁,五個法官互相傳閱已經(jīng)非常快了。”

  “雖然昨天我們回來得很晚,但是我在夜里的時候,粗粗地閱了一下卷。我在拍照的時候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了重大的程序問題。”李樹亭律師在3月18日中午告訴記者。從粗略查閱的聶樹斌案的卷宗中,能夠明顯看到的重大問題包括明顯的6處簽名不符。

  首先包括,在聶樹斌案件的一審階段,在送達起訴書的筆錄上,被送達人聶樹斌的簽字并非其本人。“因為法院在開庭之前要給被告人送達一份筆錄,讓他簽收,證明他已經(jīng)收到了。但是這個送達起訴書筆錄上的簽字不是聶樹斌本人的。”

  其次,在送達起訴書筆錄之后的送達回證的簽名,也并非聶樹斌的簽名。

  隨后,石家莊中級法院在一審審判筆錄上的簽名,一審判決書的送達回證,聶樹斌被執(zhí)行之前的,河北省高院的二審刑事判決書送達回證,以及聶樹斌執(zhí)行死刑之前驗明正身的簽字,皆不是聶樹斌本人的簽名。

  “這是別人寫了他的名字,但是不是他的筆跡。”李樹亭律師隨后解釋,關于筆跡的結(jié)論,是“比對了聶樹斌在偵查階段供述時的簽字,并且專門找到了聶樹斌的媽媽張煥枝阿姨和聶樹斌的姐姐聶樹慧女士,她們也認為這個簽字不是聶樹斌本人的簽字。”因此,這是程序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

  對于李樹亭律師的說法,另一位代理律師陳光武認為,“針對筆跡是否不符的問題,有必要時會進行進一步的鑒定,才能確認。極有可能是假的,甚至要比大家想象的還要嚴重。”

  原始卷宗有問題?

  “我們沒有證據(jù)證明這些卷宗造假”

  針對3月17日媒體報道稱:“聶樹斌案原始卷宗被篡改。”陳光武律師隨即對媒體進行了澄清。“我們掌握聶樹斌案卷宗、偵查卷宗是完整的,但是太少了,136頁。沒有明顯的被拆開、重新裝訂的任何痕跡。網(wǎng)上流傳原始卷宗被篡改了,重新裝訂了,事實上并非如此。我們也沒有證據(jù)證明這些卷宗造假。”

  兩位律師同時認為:“所有的問題都是審判卷里面的,審判卷存在的問題很嚴重,篡改、涂改、頁碼混亂,大面積缺頁的,慘不忍睹。”

  在保障律師有充足的時間,且能夠使用多種復制方法進行備份的同時,山東高院明確規(guī)定并告知申訴代理律師,本案涉及個人隱私,閱卷要遵守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可有意無意將卷宗材料外泄。

  而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也通過山東高院聲明稱;“聶樹斌案申訴代理律師僅限李樹亭和陳光武兩人,其他律師在網(wǎng)絡上的言論均無張煥枝的授意和授權(quán);聶樹斌案的案卷僅限李樹亭和陳光武兩人查閱使用,且內(nèi)容不得對外透露。”

  面對聶樹斌案的眾多疑問,李修亭律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我們有記錄,不能針對證據(jù),以及涉及到隱私方面有披露,我們也簽了承諾書。我們要履行承諾。這兩天我們面對媒體,只是簡單的回應了大家普遍認為最有疑點的問題。卷宗里面的內(nèi)容,我們現(xiàn)在雖然不能全部講出來,但是全部會體現(xiàn)在下一步的代理意見里面。”

  同時,李修亭律師稱,大約七天到十天會出具代理意見。“山東高院方面并沒有對我們有具體的時間要求,但是我們還是盡可能地希望能夠爭取時間往前趕,大約七到十天左右。”而在意見提交之后,高院何時作出回應并沒有時間限制。

  下一步進展

  要用證據(jù),

  推翻卷宗的口供

  在兩天的閱卷中,李樹亭律師、陳光武律師以及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女士,不止一次對媒體表示:“對山東高院合議庭法官非常欽佩。”“發(fā)自內(nèi)心地為山東高院合議庭法官點個贊。”

  陳光武律師認為山東高院這次對律師全部開放卷宗,具有推進性的意義。由于《刑事訴訟法》一直沒有對律師代理刑事訴訟閱卷問題做明確的規(guī)定。“山東高院對聶樹斌案的復查,解決了全國民眾對聶樹斌案件程序上的擔心。長期以來,全國的律師在再審代理閱卷上,阻力重重。聶樹斌案的樣板,有利于促進全國律師在代理刑事申訴,閱卷的問題上向前大大地推進了一步。”

  對于聶樹斌案下一步的進展,李修亭律師向成都商報記者表現(xiàn)出了極大的樂觀態(tài)度:“我的態(tài)度是旗幟鮮明的,從我十年前接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就認為聶樹斌案很可能是冤枉的,經(jīng)過這么多年,通過王書金案審理透露出的信息,和逐漸掌握的越來越多的證據(jù)線索,我越來越相信,聶樹斌,是冤枉的。我也堅信,聶樹斌會有平反昭雪的那一天。”

  “我們所要做的,就是用扎扎實實的證據(jù),來證明聶樹斌案確實是一件冤假錯案。

  因為目前卷宗里只有口供,沒有其他實物證據(jù),所以我們要用我們掌握的證據(jù),來推翻卷宗中的口供。”

  (原標題:審判卷宗問題嚴重 “大面積缺頁,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