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兒上戶口手續不全

  他把辦證女民警氣哭了

  昨日中午12點多,在東風路派出所廟李警務區辦公室,一名30多歲的男子來給孩子上戶口,因女民警李敏正在吃飯,就讓他稍等片刻,卻引起該男子不快。李敏趕緊給他辦理,誰知,查了一下,該男子并未帶齊相關證件。

  “上戶口需要攜帶準生證、結婚證、戶口本、孩子出生醫學證明、住院病歷及復印件才能辦理。”李敏介紹,而他缺少準生證,且孩子已快兩歲過了辦理時間,讓他帶齊證件過來,很快就能辦,“并不復雜”。

  然而這名男子聽不進去,反復央求李敏給予辦理,遭到李敏婉拒。男子認為受了刁難,心生怒火,對她惡言相向,進行言語威脅。

  “當社區民警19年來,盡管聽過很多難聽話,但像這樣的被人威脅還是第一次遇到。”李敏說,這名男子還去找警務區警長投訴她,這讓她感覺好委屈,“我是按照規定依法辦事的,向他耐心解釋了多遍,他就是聽不進去,氣得我忍不住哭了一場。”

  在其他民警的勸說下,該男子坦言比較著急沖動,并向李敏道歉。而李敏念在他態度誠懇,表示不再追究,希望都能多點包容心。

  鄭州晚報記者 石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