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線消息(四川日報記者 龐峰偉) 3月31日,有網友在一論壇發布題為“通江警察吐云吐霧好不休閑”的帖子,稱通江縣公安局警察在當地茶文化旅游節的執勤過程中抽煙,并配發3張相關照片,引起熱議。
通江縣公安局回應稱,經查實:2015年3月29日,通江縣文峰鄉金山村某民營企業舉辦“茶文化旅游節”商業活動,因有數百人參加,轄區鐵佛派出所、三合交警中隊民警到現場執勤,維護治安、交通秩序。其間,著警察執勤服的鐵佛派出所副所長和著協警制服的鐵佛鎮政府交通協管員在現場抽吸香煙,被網友拍照并發布到網絡論壇上。
據悉,通江縣公安局紀委已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并作出關禁閉3天的處罰,于3月31日下午4時起執行禁閉;另一位戴白色大檐帽者則為鐵佛鎮交管站人員,已由主管單位批評教育并處罰。
網友對此事評論不一。有的體諒警察執勤辛苦,抽煙提神可以理解;有的認為正式著裝的警察在公共場合應注意形象;還有的網友調侃稱“兄弟,借個火”。
據2000年發布施行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第十七條規定:公安民警著警服或者執行公務時,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坐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