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4月11日電(記者周科)在4月9日召開的政協第十三屆濟南市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每一位政協委員都收到了一份《履職情況登記表》。工作人員將對每位政協委員的履職行為和能力進行打分,年內總分不足60分的政協委員,將被約談。
今年3月,濟南市政協審議通過了《關于政協委員履職量化考核的實施辦法》,首次明確提出對政協委員的履職行為和能力進行打分。根據考核辦法,每位政協委員出席會議、提交提案及參加調研、視察、界別活動等內容都有量化計分。履職考核采取120分制,分為基本履職和工作獎勵兩部分,分別記70分基礎分和最高50分的獎勵分。在基本履職方面,政協委員須達到“三個一”的要求才算稱職,即每年必須參加一次全體會議,至少提交1件提案或反映1條社情民意信息,至少參加一次視察、調研等活動。
根據規定,對未經準假無故缺席市政協全體會議的扣30分,因故請假缺席全體會議的扣10分。除了扣分事項外還有加分項,委員個人每年提交提案超過1件且被立案的,每多1件提案第一提案人加5分,被確定為重點提案的加5分,被評為優秀提案的加10分。此外,以政協委員身份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如賑災、扶危濟困、服務基層群眾等,每參加一次活動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過10分。
對于政協委員的履職能力考核分為三個等次,總分在85分及以上的為優秀;60分至84分為稱職;60分以下為不稱職。對于年內總分不足60分的委員,將由所在界別組召集人進行約談,連續兩年總分達不到60分的委員,由市政協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