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8日13時30分召開關于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案聽證會。聶樹斌1974年11月出生,1995年,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5年,案犯王書金承認自己為“聶樹斌案”的真兇。2013年9月27日,河北高院認定王書金不是聶樹斌案真兇。去年12月12日,最高法指令山東高院對聶樹斌案進行復查。此次聽證會,是山東高院根據復查進展情況決定召開的。
聽證過程中,代理律師李樹亭代表申訴人,也就是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聶樹斌的姐姐發表了申訴理由和請求,她們的申訴理由有:
河北省石家莊市中院和河北省高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并且其中許多聶樹斌的口供是通過刑訊逼供的非法手段取得,不能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聶樹斌案的刑訴過程中,無論是公安偵查階段,還是法院的審理過程,甚至聶樹斌被執行死刑的過程,都存在著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的情形。他指出,根據執行照片看,聶樹斌當時跪在雪地,穿著羽絨服,執行人員穿著厚的冬裝。文書中寫的是4月27日被執行死刑,律師進行了相關調查,認為石家莊在1995年4月到1996年2月有三次降雪,分別是1996年1月13日、14日和2月16日,說明實際執行時間是1996年1月13日以后,而不應該是1995年的4月27日。代理人請求山東高院依法對聶樹斌案提起再審。
(原標題:聶樹斌案執行死刑時間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