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四方評論,小明陪你辯“新聞”。

  近日,德州發生了件稀奇事。72歲老漢偷走98歲老人的自行車,警方卻沒罰款沒拘留,直接讓他回家了。對此,網友看法不一。

之前案例:生活沒意思,老人故意偷盜被抓。之前案例:生活沒意思,老人故意偷盜被抓。

  老人也犯了法,該罰

  知乎上@陳風暴烈酒:老年人依舊是成年人,在當前法律下,只要沒有精神疾病,就不應該享受特殊待遇;在模糊性立法、普遍違法、選擇性執法且又難以認真執行的情況下,任何所謂的“人文關懷”都會變成助紂為虐。

這部分網友的看法,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事件中,老人偷竊是事實,犯了法就應當被拘留。這部分網友的看法,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事件中,老人偷竊是事實,犯了法就應當被拘留。

  另外,像這種老年人犯法的事還真不少。

難道真是像網友所說的“老人變壞了,壞人變老了”?難道真是像網友所說的“老人變壞了,壞人變老了”?
老人盜竊食用油,被抓后稱“想坐牢管飯吃”。老人盜竊食用油,被抓后稱“想坐牢管飯吃”。

  老人年紀大了,體諒一下

  和之前一樣,老人犯了法,只要情節不嚴重,大家都會體諒一下,畢竟年紀大了。

  老子曾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中國自古就是尊老愛幼,孝為先,中國的法律也是這樣。

警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理法》第21條第(三)項之規定,因老漢年滿70周歲,不予行政拘留和處罰。警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理法》第21條第(三)項之規定,因老漢年滿70周歲,不予行政拘留和處罰。

  其實,針對老人違法該不該處罰,網上一直爭議不斷。我國的法律從“矜老恤幼”傳統和老年人心理生理出發,對他們違法犯罪做出了從輕處罰的規定,也使執法陷入“兩難”:如果嚴懲,老人年齡大,進看守所或監獄恐怕他們身體受不了;如果從寬,又容易助長極少數老人為老不尊、倚老賣老,甚至借著“法不責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但是,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老年人違法犯罪呈逐漸上升趨勢,不僅老年人自身“晚節不保”,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甚至還出現了“老人變壞了,壞人變老了”的言論。一時間,那個慈眉善目的老年人形象在心里轟然倒塌,變成了倚老賣老、為老不尊。

  人民網曾評論,之所以造成這個局面,“與老人在網絡上的缺席有關。”漸漸地,“某些非典型負面事件被作為群體或代際的“代表作”而誕生,由此“壞老人”成為公眾審視老年人的一副有色眼鏡?!?/p>

  以上觀點無可厚非,但我們更應直面老人違法犯罪上升這一問題。孔子說,隨心所欲不逾矩。作為老人,社會閱歷已深,生活經歷已長,已教育過自己的兒女、孫輩,更該自律自覺,為人作好榜樣。

  《重慶日報》曾有社論說,對待老人違法,“首先得遠離偏見,在具體個案中客觀分析,尋找信息與答案?!比擞欣嫌字畡e,但品性優劣卻絕對不分年齡。弄清楚這一點,我們才會離解決問題的答案更近一些。

  其次,即使法律對老人從輕,也該進行適當教育。很多違法犯罪的老人都是法制意識模糊,習慣了,對于自己做的事覺得“沒什么”,甚至在一些非法集資案件中,老年會為嫌疑人求情。這就要求我們要線下加大對于老人的幫扶,包括普法、防騙、強化規則意識等。

  小明覺得,只有老人自律、自控再加上社會和法律教育,才能解決好老人違法上升的現象。我們寬容但并不能縱容,更不能把老年群體“妖魔化”,正如《人民日報》評論指出,“因為今天的年輕人,就是明天的老人。今天反思的花,必然在明天的行動中結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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