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劫持郭店中學學生嫌疑人被提起公訴 作案時無精神病

  去年10月21日,歷城區郭店中學有人持刀闖入,砍傷一人并劫持一名學生當人質,警方抓獲嫌疑人楊某某,安全解救人質。近日,歷城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以尋釁滋事罪、綁架罪提起公訴,現已移交到歷城區人民法院等待開庭判決。

  辦案的檢察官了解到,被劫持的學生沒有受到任何身體上的傷害,這與他當時配合劫匪的要求,沒有激怒劫匪有關。

  被劫持學生事后講述了案發經過:“上午大約是10點,剛上第三節課,突然,從教室的后門沖進一個手里拿著長刀的男子,跑到了講臺上。后面緊跟著一個老師追進來,說:‘有事咱去我辦公室慢慢說,別在這里嚇著孩子!’那個男子沒有說話,拿起手里的刀就向老師的額頭上劃了一刀,老師流了很多的血。之后他跑到教室最后面我坐的位置,站在我旁邊,手里拿著刀,我沒敢跑,也沒有反抗。過了一會兒,派出所的民警來了,那個人把刀架到我的脖子上,我當時十分害怕,不敢看他,聽見派出所的民警不斷勸他,他沒有聽。后來,民警透過窗戶噴了一些很辣眼的霧,我和那個人趴在地上,他還拿著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又過了一段時間,教室里進來幾個人和他說話,突然有個人搶過他手里的刀并大喊了好幾聲,教室里沖進一些人,把他摁倒在地,民警就把他帶走了?!?/p>

  歷城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丁雪輝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其家人反映因做生意失敗,欠下數百萬的巨額外債,壓力過大導致精神異常,同時因經濟糾紛產生不滿,想通過去學校制造事端的方式引起關注。

  楊某某的家人要求對其做精神疾病的司法鑒定。后經山東省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的鑒定師鑒定:1、楊某某作案時無精神?。?、楊某某作案時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