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性交易時下藥偷走對方手機 被抓后積極賠償獲刑3年
男子張某與李某性交易時,支付了1900元,然后趁對方洗澡時,在茶水中放入“迷藥”。兩人發生性關系后,李某昏睡時,張某偷走了對方價值2660元的手機。
近日,濟南市高新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5000元。公安機關隨案移交作案工具乳白色液體迷藥四瓶、白色塑料瓶滴管一個,予以沒收。蘋果牌6PLUS金色手機一部發還被害人李某。
據了解,今年1月12日下午,張某通過某聊天軟件,與李某約定進行性交易。當天晚9點多,按照約定,李某將張某接到其位于高新區鑫苑國際小區7號樓的住處。
到達房間后,張某先是支付了1900元,接下來,趁李某洗澡時,將隨身攜帶的含有氯硝安定成分的具有迷情和使人昏睡功能的“迷藥”倒入李某的水杯中。
李某洗完澡,喝下了混有氯硝安定成分的茶水,與張某發生性關系,然后昏睡過去。看到李某昏睡不醒,張某趁機偷走了對方的蘋果6PLUS手機,經鑒定價值2660元。
“次日中午,我醒來頭暈,懷疑被人下藥。”李某還發現自己的蘋果手機也不見了。2月20日,在高新區公安分局偵查大隊的組織下,李某對12名男子進行了辨認,確認編號為9號的男子即為張某。
此外,案發后,被告人張某積極賠償受害人李某5萬元,并取得對方的諒解。據了解,張某出生于1988年,淄博人,大學文化,從事個體經營。
(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