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市級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村鎮評選表彰工作正式啟動
日前,記者從煙臺市文明辦獲悉,按照山東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市文明委正式啟動2017年度省、市級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村鎮評選表彰工作。
據了解,省、市級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每年評選表彰一次。其中,文明單位的評選范圍是黨政群團機關及其基層單位(含街道辦事處),實行獨立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符合有關創建標準,并連續保持下一級文明單位稱號兩年以上的單位。文明村鎮、文明社區也有相應的資格條件和評選標準。此外,市文明委還將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
2017年度省、市級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的推薦申報工作從10月20日開始,截止到11月15日。履行考核審查、征求監督部門意見、綜合評價、社會公示等程序后,最終確定推薦和表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