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外公開征求意見半個多月后,聊城市樓市調控新政悄悄“落地”,并在 10月31日經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后開始實施。11月2日,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文件經官方正式對外發布,隨即引起了社會的熱烈關注。與征求意見時,正式文件雖然變化不小,但此前引起熱議的房產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主城區新購住房限制出售等政策,均出現在正式文件中,并已經正式開始實施。

聊城樓市調控新政共13條,其中圍繞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管理提出,嚴格落實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 作的通知》(建房〔2017〕80號)要求,建立住宅用地供應與商品住房庫存狀況掛鉤機制,根據商品住房庫存去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 序。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如發現資金來源與申報不符或違反規定的,解除成交確認書,并2年內禁止在全市范圍內參與土地招拍掛。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開工、按時竣工;對未能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延建另行約定日期開竣工的,受讓人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造成土地閑置的,出讓人應按有關規定征 繳土地閑置費,直至無償收回閑置土地。對未按約定履行出讓合同、欠繳出讓金 、惡意炒作土地或囤積土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依法處置,并納入土地交易市 場誠信黑名單,2年內不得在全市范圍內參與土地競買。
圍繞嚴控投資投機性購房,提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嚴重偏低、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縣(市),可依法綜合采取限購、限貸、限制轉讓等措施,適時擴大限購 、限貸范圍。自文件印發的10月31日起,在市城區(東昌府區、經開區、高新區和度假區)范圍內實行新購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制轉讓措施 ,即本市居民新購住房自取得產權證書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市居民新購住房自取得產權證書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嚴格規范商品房預(銷)售網簽合同變更及撤銷程序,防范期房轉讓偷逃稅款行為;凡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一律不得辦理網簽變更、撤銷手續;因特殊原因確需撤銷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做好 網簽合同撤銷后的跟蹤檢查,網簽合同撤銷后再次銷售時,房屋交易主管部門要 對該房屋銷售合同的價格等條款進行嚴格把關,屬違規撤銷網簽合同進行期房轉 讓的,不予網簽。
根據記者此前的調查,就算是本地市民在主城區購買新房的話,最快也得5 年后才能出手。因為,按照當前聊城新開發樓盤辦理產權證書的傳統,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新樓盤一般得在交房后兩到三年時間才會統一辦理,如果有意外的話還會延期,時間一長對炒房者來說就增加不確定因素和難度。
齊魯晚報 記者 張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