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18時許,一輛輕型小貨車途經青島疏港高速公路靈珠山收費站時,被正在執勤的青島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一中隊民警攔截檢查,就在核查證件時,民警發現駕駛證件上的字體異常,且上邊的頭像照片也與本人不大相像。遂后,民警便利用移動警務通進行了信息查詢和詢問。

  在詢問的過程中,駕駛員“于某某”異常平靜,一直在推脫自己因年紀大了記不清楚了,直到最后問及子女信息的時候,“于某某”見再也無法圓謊下去只好承認了自己偽造駕駛證件的事實。

  原來,駕駛員并非姓于,而是姓李,他的駕駛證早就在一年前因為醉酒駕車被當地的交警部門吊銷了,現在手中用的這本名為“于某某”的證件是通過街邊小廣告購買的。而他本人因剛剛競選上村主任,怕丟面子便想讓民警“法外開恩”予以照顧。

  面對李某的辯解,民警沒有多加理會,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和開具了處罰憑證,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和15日內的拘留處罰,而李某所使用的偽造駕駛證件也被予以收繳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