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9月11日訊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災后恢復重建災毀房屋、配套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按前期鑒定報告確定的危險等級,分門別類建立臺賬,采用修繕加固、拆除重建、異地遷建等方式對災毀農房進行恢復重建。其中,修繕加固的要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據排查,截至2018年8月31日,“溫比亞”等臺風造成的暴雨導致全省農村房屋倒塌13931間、嚴重損壞13394間、一般損壞59980間,道路、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村鎮基礎設施損毀嚴重。

  修繕加固受災房屋是解決災區群眾居住問題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指導意見》明確,對主體結構基本安全的可采用修繕方式,對主體結構部分安全的可采用加固方式。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牽頭組織相關單位盡快編制確定修繕加固方案,按照季節變化,明確進度時限,倒排施工工期,實行掛圖作戰,高質量、高標準完成修繕加固任務,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拆除重建量大面廣、點多線長,《指導意見》提出,可采用多途徑、多方式組織推進。要逐戶制訂拆除方案,凡是能用機械拆除的,不得采用人工方式;確需人工拆除的,要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擬在原址重建的,要對宅基地進行安全性評估,滿足建設要求的方可就地重建。根據群眾意愿,重建既可由村民自行建設,也可由鎮村統一組織建設。

  異地遷建周期最長、難度最大。《指導意見》明確,縣級規劃主管部門要抓緊組織編制村莊遷建規劃,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規劃編制既要充分考慮科學選址、優化格局、完善配套、美化環境,又要與鄉村振興戰略、土地利用規劃、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等緊密銜接,提高規劃的前瞻性和指導性。農房設計要遵循“堅固、實用、美觀、綠色”的原則,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時代特色,打造美麗村居樣板。

  《指導意見》明確,配套設施恢復重建原則上要與農房恢復重建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區分不同情況,先急后緩、有序高效推進。災后保留的村莊設施以恢復功能為主,異地遷建村莊設施以提升完善為主。同時,要對受災村莊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包括衛生整治、風貌管控、生態修復等。

  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