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9月18日訊 9月17日至23日是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科技發展給人們帶來方便快捷的同時,個人信息泄露問題也隨之而來。濟南歷下區檢察院近期辦理的兩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目前均已宣判,其中年僅21歲的田某利用黑客技術竊取公民信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黑客”自學成才,竊取公民信息170多萬條
97年出生的小伙田某自學了黑客技術,并在一次上網過程中試著侵入了一家網站,查閱到了該網站的會員信息。興奮之余,田某又侵入了另外三個網站,并成功對用戶信息進行了解密。
隨后,田某在QQ群和微信群里兜售公民個人信息,很快一名從事服裝生意的賈姓男子主動聯系了田某。賈某以一萬元的價格向田某購買了170多萬條的信息,其中包含詳細的公民姓名、電話號及購買的衛褲尺寸等信息。
賈某買到客戶信息后,開始有針對性的進行電話營銷,他根據用戶信息打了二三十萬個電話,并成功推銷了很多筆。公安機關將田某抓獲后,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田某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售賣個人信息獲利不足萬元,保險員被判四年
濟南歷下區檢察院檢察官趙清講述了她辦理的一起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案。劉某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工作中她和某銀行有密切的業務接觸和聯系,每天都可以從銀行獲取部分公民信息。
于是,劉某動起了歪心思,并慫恿下屬謝某跟她合作。謝某聯系買家后,安排買家與上司劉某見面,去年7月兩人很快完成了第一筆交易:以500元的價格出售了兩千條公民個人信息。
嘗到甜頭的劉某一發不可收拾,隨后又多次與買家進行了交易。劉某前后共出售9.2萬條公民信息,共獲利8600元,謝某也出售了2.6萬條公民信息分得其中1000元。
劉某不僅售賣一手信息,還在網上進行信息倒賣。最后一次交易時,劉某從事房地產中介吳某處以1800元的價格購買了3萬余條信息,隨后又以2700元的價格銷售出去,從中獲利900元。
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很快將劉某、謝某、吳某三人抓獲。濟南歷下區檢察院審查之后,依法對三人提起訴訟。最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3人作出判決,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兩萬元;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判處謝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