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駕駛人王某怎么也不會想到,他持有的幾乎是最高登記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會因為因一次刮蹭事故面臨一擼到底風險。6日,他駕車與人發生刮蹭事故,本可走快處的小事故因為他的一時之氣驚動了交警,巧的是到場的民警又特別的細心,在處理完事故之后對他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結果自然是王某悔恨不已。
6日上午,機床二廠路吉爾北苑小區門口發生了一起刮蹭事故,一輛從小區駛出左轉的紅色轎車與一輛白色吉普越野車發生了刮蹭,據處警民警判斷,該起事故屬于輕微事故,車損不到500元沒有人傷。原本是平常的小事故,完全可以走快處快賠程序,保險理賠員、交警都無需出場,可是事故雙方卻協調不下。
紅色轎車的女司機因為急于送孩子去幼兒園,主張走快處程序,要求對方各自拍照后撤離現場,她先去送孩子,之后再約著一起去理賠點處置。
越野車駕駛人王某卻不同意,堅持要留下對方的身份證做抵押,而且最讓他氣憤的是對方的態度,認為自己咽不下這口氣。紅色轎車女司機更是指責王某張口閉口都是臟話。

爭執之下,王某選擇了報警。接警后,槐蔭交警大隊二中隊中隊長張春光來到現場,經過初步調查覺得事故很簡單,責任明確,紅色轎車全責,對此女司機也一再表示自己不否認應當承擔的責任。
見雙方情緒激動,張春光進行了冷處理,先壓下雙方的火氣,讓女士聯系家人接走車內的孩子。經過協調,雙方同意走快處快賠程序,張春光指導他們辦完流程,讓雙方簽了字。
一起事故就這樣處理完了,女司機已經離開了現場,王某也要離去卻被張春光攔了下來。
“來,坐到我車上,抬起腿坐到我車上。”聽到張春光的指令,王某有點懵,連問“不是都處理完了嗎?為什么還要上車?”聞訊趕來的王某父親也在一旁幫兒子說話,稱王某腿部有疾病不方便坐車。
見此情形,張春光不再繞彎,直接質問王某“說吧,昨天晚上到 底喝了多少酒?”王某一下子被震住了,怯怯諾諾地承認昨晚確實是喝了酒。
“到現場后不久我就發現問題,王某總是下意識地用圍巾護住自己的嘴巴和鼻子,一說完話就趕緊轉身,不敢面對交警。”張春光說 ,他留意聞了一下,發現王某身上有酒味判斷他昨晚應該是喝了酒。

民警帶王某到交警中隊,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測試值達到92mg/100ml,涉嫌醉駕。目前,民警已經帶王某去醫院提取了血液樣本待血檢結果出來后進一步處理。
據了解,王某是一名職業駕駛人,持有的是A1A2駕駛證,準駕道路上能見到的除特種車輛之外的幾乎所有汽車車型,但是如果其血檢結果依舊達到醉駕標準,他將面臨吊銷駕照5年內不能重新考取的處罰,不但丟了飯碗而且面臨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