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此前發布通知,解禁犀牛角、虎骨入藥限制的消息,引發廣泛爭論。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新聞發言人黃采藝今日(12月13日)對此表示,將暫緩出臺通知配套實施細則,繼續嚴格禁止犀牛和虎及其制品貿易,嚴禁犀牛角和虎骨入藥。
今年10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嚴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提出因特殊情況出售、購買、利用、進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一律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批準后實施。
其中包括,因醫學研究或臨床救治危急重癥、疑難雜癥等需要利用犀牛角或虎骨的,僅限從除動物園飼養、繁育之外的人工繁育犀牛和虎獲取犀牛磨角粉和自然死亡虎骨,并在符合條件的醫院,由符合條件的處方醫師實施。
中國自1993年起施行的嚴禁使用犀牛角、虎骨制藥的限制,在延續25年之后被打破。
黃采藝今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會上回應說,《通知》需要有配套實施細則,經研究,我們決定延緩出臺《通知》的實施細則,繼續實行“三個嚴格禁止”,即嚴格禁止進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嚴格禁止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郵寄犀牛和虎及其制品;嚴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入藥。
“中國對野生動物保護的立場是堅定、主動的,也是一貫的。”黃采藝說,中國作為瀕危野生動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締約方,在打擊野生動物走私、非法貿易方面一直不遺余力。
他透露,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從11月13日到12月31日期間,正在組織開展專項打擊行動,集中清理整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的非法貿易,嚴厲打擊類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