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1月28日,教育部官網發布了2019年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公示名單,擬確定科技創新類、學科類、藝術體育類全國性競賽活動31項,公示期截至2月3日。

奧數等31項比賽入圍名單奧數等31項比賽入圍名單

  根據通知,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的須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寫明聯系電話。反映情況的書面意見請于2019年2月3日之前通過信函郵寄至教育部基礎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根據公示名單,活動分為科技創新類、學科類、藝術體育類。

  科技創新類競賽包括12項,如中國科協青少年科技中心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中國天文學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天文知識競賽等;學科類包括14項,如中國數學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北京外國語大學主辦的“外研社杯”全國中小學外語素養大賽、中國人生科學學會主辦的全國中小學生英語能力競賽(NEPCSS)等;藝術體育類包括5項,如中國兒童中心主辦的全國中小學生繪畫書法作品比賽、中國籃球協會主辦的肯德基三人籃球賽等。

  項目有效期限原則上為1年

  教育部稱,該名單經主辦單位自主申報,進行資格審核和專家評審的基礎上,經研究產生。為防止活動項目過多過濫,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2018年9月,教育部印發《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

  在申報條件上,通知第五條明確要求,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組織主體(主辦方)應為在中央編辦、民政部登記注冊的正式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主辦方必須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具備較強的專業影響力和學術團隊。舉辦競賽過程中經查實有違法違規行為,致競賽活動被教育部終止的,其主辦方不得再次申請舉辦競賽。

  教育部委托中國教育學會承擔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具體受理申報和初核工作,并于2018年9月接受首次申報,10月進行集中論證調研,11月教育部集中進行研究決定。各有關申請單位可登錄中國教育學會官網www.cse.edu.cn,按通知要求進行申報。從2019年起,將按辦法規定,每年3月集中接受申報。

  根據通知,同意舉辦的競賽活動,有效期限原則上為1年,其間一般舉辦1次。競賽應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專家表示可謹慎參加

  “孩子已經參加了一些比賽,但是都沒有在名單上。”有家長坦言,有一些比較大型的比賽不在其中,如“語文報杯”作文大賽、文心雕龍杯全國校園文學藝術大賽等。“不在名單里的競賽,我們還參加嗎?高校自主招生能認嗎?”

  著名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根據教育部文件,現在全國范圍內嚴格審批各類大賽,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這是對各類大賽的一種規范,“要考察主辦方的資質、辦賽情況等,有一套完整的流程。”

  “此次公布的是2019年的大賽名單,證明至少在這一年中,這31項大賽是存在并且會舉辦的。”熊丙奇說,沒有公示的大賽并不一定不存在了,參加公示的項目到明年也不一定有,這個名單應該是動態調整的,如果達到了相關的規定和標準,很可能也會列入名單。“名單中沒有信息學科的大賽,這是很出乎大家意料的。”

  熊丙奇表示,如果從興趣出發,學生們可以廣泛地參加各類大賽,但是如果從自主招生等功利性因素出發,建議學生們謹慎參加不在名單中的大賽。

  (生活日報記者 董廣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