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安陽3月17日電(記者 齊永)3月17日,河南省湯陰縣公安局對外通報稱,拉扯民警肩部并扯拽民警頭發的李某,因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被警方處以10日行政拘留,此前作出的200元罰款予以撤銷。

圖為湯陰縣公安局情況通報。 官微截圖 攝圖為湯陰縣公安局情況通報。 官微截圖 攝

  3月14日,湯陰縣白營鎮發生一起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案件。當日,湯陰縣公安局白營派出所以擾亂單位秩序對李某(女,21歲,湯陰縣白營鎮白營村人)作出罰款200元的決定。3月15日,湯陰縣公安局成立了由刑偵、治安、紀檢、督察、法制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案件展開進一步調查。

  經查,3月14日15時許,李某在湯陰縣白營鎮便民中心戶籍窗口辦理戶籍業務時,因排隊叫號問題對戶籍民警王某(女)不滿,并用手機近距離對戶籍民警拍攝,干擾了民警正常辦公。民警對其予以制止時,李某拉扯民警肩部并扯拽民警頭發,嚴重干擾了正常辦公秩序。

  經核查,湯陰縣公安局認定白營派出所作出的處罰定性不準、量罰失當,決定予以撤銷。目前,李某因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處以10日行政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