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濟南平陰縣有養殖戶用泔水喂養羊,記者到平陰縣發現養殖戶的泔水來自于“中間商”,有人在平陰縣的各大餐館收購泔水,將泔水收集后,再由各個養殖場購買運回養殖場喂養羊。
記者通過走訪,要到一名“中間商”的聯系方式,撥通電話后,記者表達了想要購買泔水的意愿,這名“中間商“直接回問”你是喂什么牲畜“,并且還表示平時泔水供不應求,要買的話需要提前預訂,“好幾家都在我這里買泔水,平時都供不過來,你買的時候再打電話吧”。
據這名“中間商”表示,一般養殖場都是兩天來運一次,泔水全部被用來喂養羊。
下午,記者來到平陰縣宋莊村的一家養殖場,在養殖場里,記者看到喂養槽池里有很多的泔水,靠近就會有股難聞的味道。這家養殖場的工作人員表示,養殖廠里有150多只羊,“羊有的都送到平陰、濟南市區了”。
有知情者告訴記者,在平陰縣不止一個泔水“中間商”,而把泔水用于喂養羊的養殖場更是不在少數。

然而,泔水是一種餐廚垃圾,本身含有多種細菌、病毒,羊吃了它,很容易患上寄生蟲病、真菌、霉菌等各種傳染疾病。人一旦吃了泔水羊肉,很容易感染疾病或者傳染病。泔水羊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四十三條:從事畜禽養殖,不得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文/記者 宗兆洋
(山東財經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