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男子到妻家談離婚被打死案26日開庭 村民求對孟家輕判

  6月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孟某林辯護人、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處獲悉,孟某林、孟某芳、王某霞涉嫌故意傷害案,定于6月26日上午9時在河北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開庭審理。

  紅星新聞獲取的案件材料顯示,邢臺市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

  王某崗與被告人孟某芳系夫妻關系,育有一子一女,因王某崗實施家庭暴力,孟某芳離家出走,由于找不到孟某芳,王某崗便去岳父母被告人孟某林、王某霞家要人、滋事,曾被行政拘留15日,王某霞還控告王某崗強奸但因缺乏證據未立案。

↑律師收到的出庭通知書↑律師收到的出庭通知書

  2018年9月12日早晨,孟某芳一家人給其去世的姥姥燒服三紙,王某崗給孟某芳弟弟被告人孟某濤打電話,后孟某芳給王某崗打電話讓其到其父母家協商離婚事宜,王某崗開車來到孟某林家門口還跟鄰居、村干部劉某某打招呼。孟某林、王某霞、孟某芳、孟某濤從大門口將王某崗迎接到孟某林家北屋客廳。孟某林家4人和王某崗在北層客廳協商離婚事宜時,劉某某還到現場規勸。

  在協商期間,孟某芳與王某崗發生口角并打王某崗耳光,繼而發生打斗,孟某芳、孟某林、王某霞用屋內的木棍打擊王某崗頭面部、左側胸部、臂部、左大腿等部位致王某崗倒地,后孟某芳用木棍繼續打擊王某崗頭部。經鑒定死者王某崗系被他人用鈍性物體多次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命案發生于孟家東北屋客廳內↑命案發生于孟家東北屋客廳內

  邢臺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孟某芳、孟某林、王某霞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其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的3月15日,紅星新聞刊發報道《河北一男子到妻子娘家談離婚被打死 曾被指強奸岳母》指出,命案發生后,犯罪嫌疑人一家“喊冤”,稱王某崗多年對妻子孟某芳進行家暴,多次前往妻子娘家滋擾生事,并曾強奸岳母王某霞。多名村民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案發前數月,曾親見王某崗在妻子娘家用磚頭砸門、砸監控攝像頭、放火燒車,并聽到王某崗本人在村里宣稱和岳母“睡覺”等事。

  據案件資料,因滋擾妻子娘家等事,邢臺縣龍泉寺派出所曾于2018年6月30日、9月7日兩次受案。其中,2018年7月1日,王某崗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行政拘留15天。同日,孟某芳陪同母親王某霞前往邢臺警方報案,稱王某霞于2018年6月7日晚被王某崗強奸。

  紅星新聞記者從邢臺警方了解到,王某崗被指強奸岳母一事,因報案時距事發已近一個月,加之夏季生物檢材易霉變,提取的證物最終未能檢出結果,“案子我們受理了,因證據不足,沒法往下繼續。”

  妻子娘家一家人打死王某崗后,當地村民簽署聯名信,稱“本案事出有因,王某崗存在明顯且嚴重的過錯行為”,請求司法機關對孟某芳一家從輕處罰。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責任編輯: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