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某高校的大四畢業生小張回校拿畢業證,與幾名同窗好友最后一聚,喝酒后開車上路被查。剛入社會就犯法,小張對此十分后悔,表示一定謹記教訓,不會再犯。

6月12日深夜,青島城陽交警城陽中隊民警與派出所民警在環城北路與中城路口開展夜查酒駕行動。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G5M2XX的紅色轎車遇民警后迅速掉頭,在一處燒烤店門口停下,準備棄車逃跑,沒想到被民警攔住。將小轎車攔停后,民警發現司機是一名男青年,車上還有幾名乘客均為男青年,問詢時民警發現駕駛員語言含糊,身上散發著濃烈酒氣,經呼氣測試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71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駕駛員張某22歲是山東壽光人,青島某高校應屆畢業生。據稱當天他借父親的小轎車到學校拿畢業證遇見幾位同窗好友,于是,傍晚一起聚會并約定不醉不歸,一直喝到深夜23時左右,張某因為開車比其他人喝的少,但還是觸犯了法律被民警查獲。因為酒后駕駛機動車,張某被民警依法處以1000元罰款,暫扣駕照6個月,記滿12分的處罰,并對張某和其同學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城陽交警提醒,本案中學生小張酒精測試為71mg/100ml,距醉駕標準80mg/100ml只有一步之遙,可想而知后果是嚴重的,否則定會自毀前程。“真沒想到,剛踏入社會就犯了法,我很懊悔,這次教訓太深刻了,今后再也不酒駕了。”小張懊悔地說。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震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