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煙臺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下降 靈活就業人員每月少繳保費50.18元
靈活就業人員每月少繳保費50.18元
本月20日前繳費不收取滯納金
水母網7月11日訊(煙臺晚報記者 夏丹 通訊員 謝寶萱)記者昨日從市社保服務中心獲悉,我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歷史首次出現下調,將更好惠及企業和職工。根據測算,按最低基數掛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每月將少繳納50.18元。這有利于減輕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斷保現象發生,更好地實現了養老保險“長繳多得”。
繳費基數上、下限歷史首次下調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以上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采用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擴大了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統計范圍,核定的繳費基數更貼近參保人員實際工資水平。
煙人社字〔2019〕77號公布的2019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3269元、月最高繳費基數16346元,比2018年度月最低繳費基數3465元、最高繳費基數17326元下降了5.7%。這是我省繼5月1日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8%降至16%、階段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由1.5%降至1%)政策延長至2020年4月等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之后,社會保險減費降負又一重大舉措。
對企業和職工來說,繳費基數的下降,將惠及工資水平較低的企業及職工,減輕了企業及職工的社保繳費負擔。如:某職工2018年度月均工資為3000元,按照2019年繳費基數下限調整后,將由原暫定的最低基數3465元調整為3269元,調整后月繳費基數降低了196元,職工個人繳費部分每月將減少20.19元,企業繳費部分每月將減少50.37元(工傷保險費率各單位存在差異)。
對個人掛檔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來說,最低繳費基數的下降同樣將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根據測算,按最低基數掛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每月將少繳納50.18元。這有利于減輕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斷保現象發生,更好地實現養老保險“長繳多得”。
企業職工繳費基數調整辦法
我市對按原暫定最低繳費基數3465元繳費的職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調整至公布的最低繳費基數3269元。調整后,對2018年度月均工資介于3269元與3465元(含)之間的職工(包含退休、死亡人員),需由參保繳費單位通過“煙臺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于2019年10月31日前,按規定據實重新申報。
本年度首次參保繳費后離職、變更參保繳費單位的職工,由職工本年度首次申報繳費的單位持《基礎信息修改表》(可在“煙臺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下載)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調整。
最高基數的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2019年度原繳費基數高于16346元的,統一調整至16346元。
對本年度已經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因基數下調產生的差額保險費,按照繳費發生的具體單位,分別按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產生退費,并在單位和職工下一次繳納社會保險費時予以抵扣返還。其中,2019年度變更參保繳費單位的職工,其個人繳費部分的差額保險費,通過職工當前參保繳費單位抵扣返還。若職工當前為中斷繳費狀態,其個人繳費部分的差額保險費將掛賬在個人社會保障號碼中,待職工重新參保繳費時予以抵扣返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各參保繳費單位應按照規定,將此次涉及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情況、職工基數下調個人繳費部分繳納額及差額保險費抵扣返還額等詳細情況及時告知職工本人。
參保單位可通過“煙臺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單位端-社保繳費-查看應繳-個人補繳明細中查看具體的退費明細。
本月20日前繳費不收取滯納金
連日來,不少市民致電96110咨詢關于社保繳費基數下調的細節問題,市社保服務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對此進行了一一解讀。
那么,單位可以所有員工都不調整最低繳費基數嗎?如果原來基數是3465元,現在想調高能行嗎?
根據規定,對按原暫定最低繳費基數3465元繳費的職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調整至公布的最低繳費基數3269元后,再由參保繳費單位對2019年實際繳費基數介于3269元與3465元(含)之間的職工,通過“煙臺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按規定據實重新申報。原基數高于3465元低于16346元的,不能調整。若因單位申報錯誤,可提供相關材料,通過社保稽核調整。
“我們單位只有2人低于原3465元的最低繳費基數,其余人員均高于3465元,該如何調整?”昨天上午,芝罘區一家私企的勞資人員咨詢說。市社保服務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系統會對上述2人的基數進行統一調整,其余人員保持不變。
“每月自動劃款的,如果還是按照3465元的基數繳納,怎么才能在12日之前繳費呢?”萊山區一家企業的負責人咨詢說。市社保服務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單位可以在12日之前到社保經辦窗口打印繳費單據,通過現場刷卡繳費等形式于12日前完成繳費。社保統一調整后,單位于15日后在網上服務系統重新申報繳費基數。
那么,網上自動劃款的是不是這個月還是按3465元扣款?根據規定,本月15日進行財稅庫銀扣款,按照新基數3269元進行繳費。
公司是網銀繳費,這個月可以等到15日調整好基數后,再打單繳費嗎?市社保服務中心有關工作人員答復,本月單位可以在15日之后(系統上、下限調整后),按照原來的網銀繳費方式繳費,且20日前不收取滯納金。
(水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