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拿著錯誤的不動產證很無奈。任先生拿著錯誤的不動產證很無奈。

  文/片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潘濤       

  近日,市黃河東路的住戶任先生收到了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寄來的一本不動產證,證件到手后發現不是自己房子,反讓妻子誤以為自己私自在外購房。后經不動產登記部門審核,回應稱是由于開發商提交資料錯誤導致證件錯誤。但讓任先生更不理解的是,相關部門沒有對自己工作的失誤表示歉意,反而直接下更改通知書。

  “假”不動產證

  引發家庭誤會

  7月21日,記者在黃河東路見到了任先生,“幾天前妻子收到一個快遞,打開后是一本不動產證書,妻子拿到后問我,有啥事瞞著她。”任先生拿著不動產證無奈地說,”沒有啥事瞞著啊!”為此兩個人生了好幾天氣,最后岳父岳母都來了,質問任先生為何偷偷在外邊買房子、是不是在外邊有人了……

  記者在這本不動產證上看到,房子的權利人為張某某、任某某,為任先生夫妻名字,房子信息為坐落在菏澤市開發區人民路1399號中央公館(綠城國際)二期5號樓一單元05004室。任先生對記者說,為了此事,妻子向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打電話聯系,對方稱確實有一套房子,房產證也是真的。妻子也信以為真了,還根據不動產證上房子信息找到了該房子。

  “當時房子里有人住著,幸虧雙方都還理智,沒有發生沖突。”任先生對記者說。然后,任先生和妻子到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查詢,才知道相關部門將不動產證給辦錯了,這個二期5號樓一單元05004室不是任先生的房子。該局工作人員給任先生的解釋是,開發商提供手續時提供錯了,與自己同在一開發商名下購買的房子信息并正在辦理不動產證的材料弄混淆了。“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好多手續,多少個人把關,需要簽字拍照,怎么會出現這種低級錯誤。”任先生對此非常不理解。

  權責不明維權難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給任先生的書面解釋是,整理歸檔任先生不動產轉移登記資料時發現,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不動產坐落位置與提供的權利來源材料商品房買賣合同記載的不動產坐落位置不一致,且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房屋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記載的房屋建筑面積不一致,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不動產坐落位置和房屋建筑面積的事項錯誤。該局還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81條和《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16.2.1的規定,通知任先生,讓其收到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菏澤市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不動產更正登記,更正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事項,領取更正后的不動產權證書。且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申請辦理不動產更正登記,該局將在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公告更正登記事項15個工作日后,依據職權依法予以更正,并公告作廢魯(2019)菏澤市不動產權第005859號不動產權證書。

  “我還沒弄明白到底是誰的責任,發下來錯的不動產證,然后再耗費精力去更改,還可能被作廢,這也太離譜了。”任先生氣憤地說。

  對此,記者聯系到山東天清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雪偉,她表示,按照任先生描述,遞交材料的應為主要責任方,任先生可以要求其協助更改不動產證,并為自己家中帶來的誤會而公開道歉,如果協商不順利,任先生還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申請賠償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