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18歲女孩暑期打工期間盜竊同事銀行卡2400元,雖已成年,檢察機關鑒于其年齡相對較小,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小,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且與被害人達成賠償諒解協議,日前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今年8月,小美(化名)涉嫌盜竊的案子轉到檢察機關的時候,她剛好18周歲零兩個月。承辦檢察官何倩了解到,小美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無暇關心和照顧小美,小美便利用暑假時間找了一份短工。同事徐某因年紀較大,不熟悉對智能手機操作,便向小美求助如何把銀行卡綁定到手機上。小美因此得知了徐某的銀行卡密碼,便趁其不備調換了徐某的銀行卡,并到自助提款機上將卡里的2400元盜走消費。5天后,徐某發現錢被人取,立即報警。小美很快被警方鎖定。
對于已有6年公訴辦案經驗的何倩來說,這本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盜竊案件,但初為人母的她內心卻是五味雜陳。因為她知道人生污點對一個剛滿18歲的孩子的殺傷力是有多大。于是,何倩向領導做了書面匯報,鑒于小美剛滿18歲,年齡相對較小,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小,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且小美已與被害人達成賠償諒解協議,小美的父親已積極賠償被害人5000元,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小美的任何法律責任。小美也剛剛收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從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發,日前,平度市人民檢察院對小美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宋祖鋒 通訊員 段亞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