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多來,我不斷找前妻索要孩子的撫養費,可是一分錢也沒要到。真是萬萬想不到,到法院申請執行才十幾天,4萬多元就給我全部執行到位了”。申請執行人郭某激動地說。
2014年6月,申請執行人郭某與被執行人王某經法院調解離婚,雙方約定王某每年支付郭小某撫養費7800元。此后幾年,雖經郭某多次討要,王某拒不履行調解書內容。2019年8月5日,百般無奈之下,郭某向莒縣法院申請執行王某支付長達5年累計4萬余元的撫養費。
立案執行后,莒縣法院執行人員孫達第一時間凍結了王某的銀行存款,但仍不足以支付撫養費。此時,王某下落不明,不僅住所地更換了,連手機號碼也更換了。通過走訪王某鄰居及社區負責人,孫達最終與王某取得了聯系。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法的勸說及震懾下,2019年8月22日,王某將撫養費全數交至法院,至此案件得以執結。
“經過這件事,使我堅信,如果遇到矛盾糾紛,就得第一時間找職能部門,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郭某深有感觸地說。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徐艷 通訊員 楊寶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