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繁榮夜經濟,街頭文化的作用不容忽視。”但眼下,橫在張穩修等街頭藝人前面的有兩大難題——噪音擾民與占道經營,“兩個問題可以合二為一,街頭文化需要一個合法舞臺。”

為難:一開音響就超70分貝,一關路人便聽不清
一聽“70分貝”這個字眼,如今張穩修就有點犯怵。因為街頭演唱時,每每遇到城市管理者們,他都會被告知自己聲音超過“70分貝”,屬于“噪音擾民”。
根據國家規定,城市噪聲標準分為5類,其中0類晝間—夜間50—40分貝;1類晝間—夜間55—45分貝;2類晝間—夜間60—50分貝;3類晝間—夜間65—55分貝;4類晝間—夜間70—55分貝。
“70分貝”對于張穩修等街頭藝人們來說,是一道檻。根據規定,居民住宅等場所屬于“噪聲敏感建筑物”,居民小區等屬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按此標準,70分貝的上限對于張穩修等街頭藝人們來說,仍屬于相對寬容的上限,因為他們的活動區域往往都距離居民小區不遠。
但歌聲超過70分貝究竟算不算擾民,張穩修有自己的看法。“兩人之間的大聲說話,都有可能超過70分貝。”為了不超過70分貝,張穩修也曾試過唱歌不擺放音響設備,但他感覺“如同上戰場卻沒配槍,怎么去打仗?”
“不插音響設備,我也可以唱,可路人根本聽不清,街頭唱歌也就失去了本來意義。”23日晚,張穩修不插音響設備唱了一首歌。在距離其1.5米的范圍內,記者尚能聽清楚,但超過范圍之后,過往行人的聊天聲、車水馬龍聲已蓋過了他的歌聲。
觀賞過其多次街頭演出后,記者發現:路人聽眾們,往往都是站在距離張穩修四米開外聽歌。這也就意味著,張穩修的街頭演出如果要有效果,吸引到人氣,其歌聲必須要輻射到以自己為圓心、半徑至少四米的空間范圍;而且,該空間還是一個原本嘈雜的街頭。可想而知,如果不借用音響設備,難以實現演出效果。

生存:提供場所卻不讓收錢,寧愿在街頭“打游擊”
噪音問題即便解決了,“張穩修”們還面臨著“占道經營”的問題。街頭藝人唱歌,路人駐足聽歌,根據他們的演出所獲得的感受、體驗,來決定自己是否要給一定的錢財。張穩修吉他箱里散亂的紙幣證明了這一點——從一塊、五塊、十塊再到二十、五十,面值不一,聽眾體驗不一。
如此方式,古已有之,但隨著城市管理的加強,張穩修的謀生方式已被定性為“占道經營”。可想而知,遭到驅趕是必然之事。
既然街頭唱歌既“噪音擾民”,又“占道經營”,那室內唱歌呢?張穩修曾先后接到幾家大型商場管理運營方的邀請,表示可以為其提供場所地方,以求通過張穩修來提升商場人氣。
不過張穩修卻一一回絕,“能提供場所是一件好事,可這些商場都不給費用,也不讓我擺吉他箱收錢。”張穩修坦言,街頭演藝雖然帶來成就感,而現實的生存壓力則是讓藝人們能夠持續走上街頭的最大動力。
“問題又回到了原點,還是需要一個合適的場所。我們有藝術特長,缺的只是一個合法舞臺。”張穩修聽說,上海、成都等城市對街頭藝人都有專門的規范化管理,街頭藝人通過考核持證上崗,并在劃定的區域可以進行街頭表演,他希望濟南也能盡快落地類似政策,可以光明正大地唱歌。
曾經,抖音上寬厚里唱歌的連音社、濟南三寶等街頭藝人的視頻,點亮了濟南的夜經濟,帶火了濟南這座城市,不少外地游客甚至特意來濟南體驗這獨特的街頭文化。而近日,記者來到泉城廣場、寬厚里街區一帶,街頭歌手們已難覓蹤跡。即便張穩修,也是夜晚九點半之后才會出現。而且,為防驅逐,他也并不會固定某個時間段、固定某個場所,只能“碰運氣”似的出現在某個街頭唱兩三個小時。
“整治是好事,但街頭藝術也是一種城市文化,對于繁榮夜經濟,他們也做出了貢獻。”山東大學學生小美此前每逢周末都會去泉城廣場一帶聽街頭藝人唱歌,如今她已鮮去。“一個街區如果光是吃吃喝喝的商店,去幾次也就沒啥意思了。”

想得到一紙證明
曾經隨便就能在市區找一路口擺攤開唱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沒有合適的街頭演出場所讓“張穩修”們一展歌喉。
2018年3月,濟南公布《關于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治理的通告》。通告中規定:嚴禁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中使用音量過大、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家用電器、樂器及其他音響器材。這一條款讓街頭藝人們的事業遭遇危機。
去年因噪音整治行動,張穩修幾乎每隔一兩個月就會換個街頭。先是從“老本營”泉城廣場轉移至泉城路,隨后又轉至老商埠街頭。可每到一個街頭,他都會因“擾民”而被驅逐。
街頭演出多年,經歷無數次驅逐,凡是繁華路段的地域管轄歸屬,張穩修都了如指掌。只有這樣他才能“打游擊”——從一個街頭轉到另一個街頭,便可以能繼續自己的事業。但去年的噪聲整治行動讓他感覺到了城市管理者“動了真格”——多個街頭藝人們常年聚集路段、幾乎不管任何時間段都會見到管理者的身影。
見此,張穩修“消停”了一陣子,不再上街演出。“萬象城、老商埠、各大夜市都考察過。”只要理發店不忙,張穩修還是會上街,尋找合適的地方。2019年4月,經過與百花洲管理方的協調,張穩修每晚在百花洲演出。但不到三個月,他卻又遭到了城管、公安部門的拜訪,原因還是“噪音擾民”。
“這并不是第一次。”張穩修此前也得到過融匯老商品物業管理方的同意,但最后也是因為“擾民”而被迫離開。這讓張穩修意識到“僅僅得到了廣場管理部門的認可,并為他開具了相關的證書文件”這種做法遠遠不夠,只有得到政府部門的認可才能“一勞永逸”,他萌生了“能不能向政府部門申請合法演藝的經營執照”的念頭。
為此,張穩修曾幾次三番跑到城管、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門,詢問相關事宜,“每次都跟我說濟南市還沒有這種執照,暫時不讓我去街頭唱歌。”

類別:街頭藝人分三種類型,事業發展型占大多數
根據此前調查,基于街頭藝人演出水平與目的,濟南市街頭藝人可分為求生型、事業發展型、愛好型三種。
求生型,靠演出賺錢維持基本的生活;事業發展型,是指那些有藝術夢想或者有藝術才華的人,將街頭表演的形式作為人生的事業追求以此實現人生價值,也就是我們大眾常講的“街頭歌手”;至于愛好型,則是指那些年齡較大的具有一定藝術水平,但并不以街頭演出獲取經濟收入的人群,其目的就是打發時間、休閑娛樂,而這類群體往往很少。
生存型藝人占大部分,不少市民在泉城路、泉城廣場一帶都曾能看到他們的身影,不過隨著城市管理的加強,類似藝人逐漸由城區向城郊一帶轉移。
這部分藝人家庭經濟收入不高而且大都是殘疾人。無論是設備還是演唱等各方面,這些“表演者”都讓人不敢恭維,更有甚者根本就是直接播放原唱音頻,自己跟著哼兩聲,有的干脆一聲都不唱了,全然放著擴音喇叭。“演出”與“賣慘、乞討”的界線在他們身上十分模糊。
而事業發展型的街頭藝人,他們普遍處于青壯年時期且無殘疾缺陷,并且其購買的樂器等器材齊全,其表演水平、人氣粉絲效應、演出收入都優于求生型藝人。張穩修的“風組合”便是如此。
街頭唱歌二十年,收獲大批粉絲,讓張穩修“風組合”樂隊倍感欣慰。但并非所有的市民都認同這種方式——“有些唱得太難聽了,尤其是那些一邊唱一邊乞討的。”“誰愿意大晚上睡覺的時候,耳邊還傳來陣陣歌聲?那時候再好聽的歌,也成了噪音”……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