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記者從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為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濟南市政府辦公廳依據《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于12月27日下發了《關于做好 2020 年全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通知》,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了部署,并提出了相關工作要求。

  為擴大宣傳動員聲勢,積極營造物業小區全體業主了解、支持、參與禁放煙花爆竹的濃厚氛圍,《通知》中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認識到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動員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的工作要求,精心組織,細化措施。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靠上抓,指定專人負責,做好部署和安排,召開物業小區全體服務人員參加的會議,傳達學習有關要求,做到人人皆知。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物業服務區域內設立明顯的禁放標志,采取懸掛橫幅、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冊、致業主公開信和利用企業網站、公眾號、APP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告知業主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小區電子屏、移動電視在節日期間要不間斷播放禁放宣傳內容。

  《通知》中還提到,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嚴格遵守禁放的規定,嚴禁企業、員工在物業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一經發現將按照物業企業信用辦法進行嚴肅處理并在行業內進行通報批評;要組織項目服務人員參加宣傳志愿者隊伍,配合轄區居委會和公安派出所做好物業小區宣傳和入戶宣傳工作。

  此外,節日期間,各區縣住建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抽調人員增加物業小區服務力量,組建巡查隊伍,對小區進行不間斷巡邏、檢查,發現物業小區有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要立即進行勸告、制止并迅速撥打12345市民服務熱線、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