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濰坊濱海交警巡邏至香江西街時,發現一輛魯GX***6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有超載的嫌疑,于是,民警一路尾隨該車輛,當車輛行駛至海豐路路口時,突然停了下來,這更加引起了民警的懷疑。隨后,民警也停下了車,并向前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當司機從駕駛艙出來時,民警忽然聞到駕駛人身上散發著一股濃濃的酒氣,民警懷疑駕駛人有飲酒嫌疑,隨即迅速將駕駛人進行了控制,并帶至醫院抽取血樣。
據了解,駕駛人劉某某當日中午和朋友一起去吃飯,期間喝了一杯二兩半的白酒,吃完飯回到宿舍休息,休息了兩個小時后接到老板通知,又開車去運送貨物,在沿著香江西街由西向東行駛至海豐路口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后經濰坊市公安局交通物證鑒定所檢驗鑒定,駕駛人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01.33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由于其駕駛的車輛為營運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面臨駕駛證被吊銷,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駕駛人劉某某也因此失去了月入近萬元的工作,真是得不償失!
重型貨車屬于大型車輛,司機醉酒駕駛該種車輛,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設想。
濰坊濱海交警再次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喝酒千萬莫貪杯,杯酒失安全。同時,呼吁全社會特別是餐飲行業經營者積極參與到整治酒駕行動中來,形成治理酒后駕駛的強大合力,對酒后駕駛必須堅持“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