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報
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報案稱,其三年多來被“養父”鮑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經偵查,綜合各種證據,認為鮑某某不構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決定撤銷此案,并通知了當事人。后根據當事人及其律師提供的一些新的線索,我局于2019年10月9日決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目前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我局將嚴格依法辦案,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0年4月9日
案情通報
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報案稱,其三年多來被“養父”鮑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經偵查,綜合各種證據,認為鮑某某不構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決定撤銷此案,并通知了當事人。后根據當事人及其律師提供的一些新的線索,我局于2019年10月9日決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目前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我局將嚴格依法辦案,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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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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