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4與17日訊(記者 丁淑華)今年5月1日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將正式實施。近日,為了維護農民工在青期間的合法權益,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局發布《致農民工朋友們的一封信》,提醒大家重視一下問題:

  簽訂合同書,自己要留存。一定要與招用您的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要約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簽訂合同后自己一定要留存一份。

  看好工資卡,莫交他人管。自己一定要保管好用于支付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用人單位或者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變相扣押。

  工資確認清,不收實物抵。您的工資要足額按時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發放給您本人,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留心公示牌,維權有渠道。在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都設有維權公示牌,上面有建筑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維權電話,如果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及時到有關部門舉報、投訴,依法維權。

  據了解,為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加強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自3月30日起,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開設“勞動保障違法曝光臺”專題專欄,向社會公布我市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情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實施與“勞動保障違法曝光臺”雙管齊下,為確保付出勞動的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報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提供行政法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