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新聞網6月16日訊(記者 朱穎)住宅質量檢測情況如何?有沒有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出現了工程質量問題有沒有及時整改?房子出了質量問題找誰售后?日前,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為加快建立健全青島市住宅工程質量社會監督體系,進一步提高青島市住宅工程質量管理水平,提升住宅工程質量品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印發了《青島市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開展住宅工程質量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工作。
建設單位要對住宅質量9大類信息“亮底牌”
按照試點工作要求,建設單位必須加強對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管理,嚴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質量責任,建立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
根據文件要求,建設單位需向社會公示的內容有工程結構形式、設計使用年限;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參建各單位項目負責人姓名;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重點建筑材料檢測試驗結果;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主體結構實體質量檢測情況,建設過程中受到主管部門行政處罰和信用懲戒涉及工程質量問題及整改情況;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保修期發生工程質量責任事故、反復性群體性工程質量缺陷問題投訴的整修處理情況;永久性標識牌;建設單位工程質量缺陷保修服務制度、售后服務單位名稱及聯系人、建設單位因故滅失時質量終身責任制承接機制;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內容信息。同時倒逼施工單位必須進一步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崗位責任制度,配齊專職質量負責人,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水平。

在官網公示至少2年
在公示方式上,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公示內容及時在其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限為2年。
建設單位應將公示內容的原件掃描件通過企業官網、微信公眾號、工程現場及時分階段向社會公示(現場公示可以二維碼形式,在該工程樓道及質量投訴公示牌上進行公示,便于業主通過手機掃描查看),并于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將公示情況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公示時間官網原則上不少于2年,現場公示原則上不少于3個月。
7月起,新竣工住宅工程應要求實施試點
在具體的實施步驟上,自2020年7月初至2021年7月底,全市新竣工住宅工程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實行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確保工作落實,全面推動實施。
近年來,青島市不斷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住宅品質總體水平穩步提升。近三年全市共榮獲魯班獎9項,國家優質工程獎32項,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泰山杯”獎81項,山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結構獎176項。2018年6月,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住宅工程滲漏、開裂問題,青島市開始全面開展住宅工程滲漏、開裂專項治理“兩大行動”,住宅品質,特別是使用功能質量明顯提升。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通過開展住宅工程質量信息試點,不斷完善公示制度,積極探索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質量社會監督體制,發揮社會輿論和公眾監督作用,壓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施工單位主體質量責任,督促各參建主體規范建設行為、履行質量承諾,強化工程質量過程管控,完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大力提升住宅工程品質,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構建工程質量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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