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回應爭議:沒有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

  作者|綜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信息

  近期,山東正在實施的“合村并居”引發關注,也存在一些爭議。6月17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李琥和山東省農辦主任、省農業農村廳廳長李希信就這一工作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介紹了相關情況。

新聞發布會現場 齊魯網 圖新聞發布會現場 齊魯網 圖

  李琥說,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要求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中央農辦等5部門下發《關于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省結合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2019年年底完成村莊分類工作,2020年年底完成村莊布局,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實現村莊規劃應編盡編。

  對于山東“合村并居”的背景,李琥介紹說,山東農村數量多,規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數量6.95萬個,數量居全國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在全國居倒數第二。隨著山東縣域經濟的發展,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農村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向城市聚集,導致農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兒童多,教育、醫療、養老等問題越來越突出,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愿望越來越迫切。

  “空間布局分散,導致了配套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成本高,不經濟,需要全域考慮,優化布局。”李琥說。

  李琥透露,2019年,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山東完成了縣域村莊分類工作,努力實現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的改善。大體按照四類來進行。一是集聚提升類主要是現有規模大的中心村;二是城郊融合類主要是城市近郊區以及縣城城關鎮所在地村莊;三是特色保護類主要是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特色資源豐富的村莊;四是搬遷撤并類主要是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看不準的的村莊,暫不做分類。

  在具體實施中,李琥說,維護農民權益放在后衛,尤其是拆遷補償、安置區選址、安置住宅戶型等關鍵環節,充分依靠群眾,發動群眾,相信群眾,尊重民意,落實民意。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農民群眾說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須達到95%以上才能實施,不搞強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農民負擔。

  他表示,目前,農村社區建設還處在探索推進階段,沒有下指標派任務,沒有大規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來全省批復實施增減掛鉤項目114個,涉及村莊268個。今年將在縣域層面基本完成村莊布局工作,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實現村莊規劃應編盡編。

  不過李琥也承認,在具體實施中,也存在個別項目論證不充分、政策宣講不到位、工作作風不細致、方式方法簡單等問題,這正是工作中要正視和解決的問題。下一步,要繼續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充分尊重和順應農民群眾意愿,適應農村生產力發展和生產關系的變化,從鄉村振興的角度統籌謀劃農村建設,不斷增強農民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

  李希信說,隨著農業生產力的進一步提升,生產關系也將隨之發生調整。按照國家要求,山東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最近又明確了四種村莊分類,開展了村莊布局工作,將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確定為搬遷撤并類村莊,符合上級要求,也尊重了農民意愿

  目前看,山東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后,醫療、教育、養老、環境衛生等公共服務歷史欠賬較多,客觀制約著農村發展,影響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要補上這些短板,除了加大財政投入外,在一些村莊“小、散、遠”問題突出的地區,在堅持“規劃先行、因地制宜、群眾主體、依法依規、穩妥有序”的前提下,適當布局建設一部分農村社區是必要的。

  李希信說,下一步,將繼續認真貫徹國家要求,對基層的創新創造進行認真總結,對工作中產生的偏差和問題及時糾正,堅決把維護農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好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