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進夜經濟等特色經營方式,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再次發文,要求嚴防人員過度集聚,建立業戶容錯糾錯機制,對不遵守管理規定的業戶實行先提醒、后警告、第三次清退的管理措施。
在疫情防控上,城市管理局要加強經營場所環境衛生整治,嚴防人員過度集聚,嚴格落實測溫、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按照合理布局、集中經營、確保安全原則,制定夜市、早市、便民市場、集中攤點群等經營場所規劃,出臺經營場所設置導則,明確經營場所服務保障措施、安全防范設施和應急措施等設置條件。經營場所要向市民進行公示,同時對經營種類、經營時間、環衛保潔等作出規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施行。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人員表示,從輿情反映和調度情況看,推進夜經濟等特色經營方式發展工作中,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攤點無序設置、環境衛生和交通秩序受到影響等情況,因此城管執法人員要把服務擺在優先位置,用心服務、細致服務,主動耐心告知商戶、攤販實施店外經營條件和注意事項。經營場所設置管理服務牌,明確經營時間、經營種類和禁止性規定,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建立業戶容錯糾錯機制,對不遵守管理規定的業戶實行先提醒、后警告、第三次清退的管理措施。加強檢查指導,督促攤主自覺落實環境衛生責任,引導攤主規范、文明經營,協調解決政策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投訴和矛盾糾紛。對不履行承諾、不服從管理的業戶,要取消其經營資格,實現文明經營、規范經營。
為統籌把握夜經濟發展與規范市容市貌關系,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還提出探索柔性執法和審慎包容的新監管模式,堅持教育優先,嚴格執行“輕微免罰”制度,審慎使用行政強制權,杜絕選擇性執法和粗暴執法,禁止城管執法協管人員從事具體執法工作。對未經批準私自設置攤點、交通高峰期占道經營、惡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間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嚴處罰,保障夜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為夜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是城市管理者面臨的新課題,而立法引領是保障夜經濟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還提出,各地要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完善經營區域設置、攤位設置、管理標準和信用體系等規章制度,發展“跳蚤市場”“周末市場”等,拓展夜經濟發展新模式。通過市場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內調整各類市場主體的利益關系,使夜經濟等特色經營方式長期、有序、健康發展。(新時報記者 羅曉飛)
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