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開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行動單點測速設備記錄的超速違法數據將不作為罰款、記分依據,僅作為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認定的依據
本報訊 記者孫麗麗報道: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山東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在全省聯合組織開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對部分路段限速標準過低、施工路段限速標準忽高忽低、個別路段測速設備距離較近、完工路段限速標志未及時移除、導航錯報誤報較多等問題進行排查整治。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結束后,山東省高速公路區間測速管理模式將全面鋪開。
山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速公路限速管理工作,此次排查整治行動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山東高速集團等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山東各市也成立了領導小組,設立工作專班,確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此次專項排查整治分集中排查、集中整改、集中驗收三個階段。在集中排查階段,將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對同一道路限定速度不一致、限速值明顯偏低或忽高忽低、限速標志缺失(遮擋、污損等)、施工路段限速標志設置不規范、測速提示標志不明顯、設備設置不合理、導航軟件播報信息不準確等群眾反映較多的問題進行排查。對于設計速度低于120公里/小時的路段,重點排查道路通行流量、周邊道路環境、交通安全設施是否符合速度提升要求,并組織道路工程和交通安全專家進行論證,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在集中整改階段,將由專家組抽調人員,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整改措施逐一對照標準進行評估、論證,組織實施整改。對正在施工的路段,督促施工單位規范設置相關提示、限速標志,撤除未開工或已完工維修路段的限速標志、提示標志等設施。加快改擴建路段的施工進度,最大限度縮短工期。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改擴建路段完成時間,設置通車倒計時提示。在集中驗收階段,由省領導小組牽頭組織開展驗收評估,對專項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總結,鞏固成效。
據了解,目前,山東省共有28條高速公路的最高設計時速為120公里/小時,約占到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80%;另外約占全省20%里程的高速公路最高設計時速為100公里/小時。全省共有5條高速公路正在實施改擴建工程,隨著山東省高速公路的改擴建、提檔升級、安全設施的完善,山東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條件與之前相比有了較大改善,將全面推行區間測速。區間測速全面推行后,山東公安機關對單點測速設備記錄的超速違法數據只予以留存,不作為罰款、記分依據,僅作為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認定的依據。
針對駕乘人員反映的導航播報不準確、造成誤導的情況,山東公安機關本著靠前一步、主動作為、服務群眾、方便群眾的原則,將繼續加強與導航軟件企業合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即時糾錯、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機制。在高速公路全部實施區間測速后,將及時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并同步推送給導航軟件企業,為駕駛人出行提供及時、準確、高效的交通安全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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