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不知道”“這事不歸我們管”……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辦事群眾和企業將不再聽到類似不收件、隨意推脫的話語,取而代之是“請您到某窗口辦理”“請您準備這些材料”“我幫您聯系”等明確答復。

  日前,為進一步打造“泰好辦”政務服務品牌,著力解決行政審批服務“中梗阻”等問題,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印發《政務服務“窗口無否決權”服務機制實施意見》,在全市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實施“窗口無否決權”服務機制。

  “窗口無否決權”是指全市各級各類政務服務大廳及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面對企業群眾申請、咨詢時,對不屬于本窗口(部門)受理范圍、不符合申請條件或法律法規不明確的事項,不能簡單直接的回答“不行”,行使否決權必須經負責人批準,并給申請人以合理解釋和引導的服務機制。

  其中,對于不屬于受理范圍的,要亮出“指路牌”。工作人員不能簡單說“我不知道、不清楚”,應予以解釋說明,并負責給申請人指路,告知辦理的方法和路徑。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要打出“明白紙”。工作人員不能簡單拒絕受理,應向申請人講清楚補充內容和改進方法,主動提供《辦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單》《材料補正通知單》、申請樣表等材料,并積極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幫辦代辦等主動性服務措施,切實防止和杜絕申請人“多次跑”“往返跑”。

  對法律法規不明確的,要給出“答復卡”。對屬于模糊地帶、空白領域的情況,工作人員不能未經請示就直接回絕,應建立快速便捷的溝通請示機制,在請示業務主管(窗口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后,書面告知理由依據。當場不能答復的,要詳細登記服務對象詳細情況,耐心作出說明,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答復。

  為保障“窗口無否決權”服務機制全面落地落實,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建立起了首接負責制、否決報備機制、協同聯動機制、幫辦代辦服務機制四種工作機制。首接負責制即對來訪服務對象或通過電話所接觸的第一位工作人員為首位責任人,跟蹤材料出具、事項流轉、業務審核、辦結出證等業務辦理全過程。否決報備機制即各入駐窗口(部門)和業務科室每月將否決的審批服務事項向政務服務管理機構進行報備。協同聯動機制即對于涉及跨窗口(部門)辦理的業務實行一窗對外、內部流轉、并聯審批、一鏈辦理。幫辦代辦服務機制即為老弱病殘孕等特殊群體提供“上門服務、幫辦代辦”服務。

  工作人員表示,今后,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將把全面推行“窗口無否決權”作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質量,著力營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環境,不斷增強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泰安日報社 · 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