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底以來,德州市陵城區發生多起盜竊車內物品案件,涉案價值12000余元,影響惡劣。陵城警方連續奮戰三個月,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6月28日凌晨2時許,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陵城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陵城區某加油站停車處一輛貨車被砸,車內100元現金被盜。就在民警開展調查的時候,又接到報警,稱在另一加油站一輛貨車被砸,嫌疑人被發現后逃走。民警在調查過程中,又接到多起類似報警。

8月31日凌晨,某公司附近車門被拉開,一部蘋果8手機被盜。9月4日凌晨,某村內車門被拉開,現金3000元被盜。
民警圍繞案件高發時段和區域展開細致偵查,發現這一系列盜竊車內財物發案時間均為夜間,同時確認系列盜竊車內財物案均為一人所為。被盜汽車多數沒有砸、撬痕跡,均為車主沒有鎖門或關閉車窗玻璃,嫌疑人對路邊每輛車的車門都伸手去拉拉試試,碰運氣,將沒有鎖車門的車內財物盜走。“這個嫌疑人見啥偷啥,現金、手機、耳機、酒、行車記錄儀都偷。”辦案民警說。
民警通過近三個月的現場勘查、走訪,確定了該系列盜竊案的嫌疑人系有多次盜竊前科的劉某。由于嫌疑人劉某無固定住所,盜竊時行蹤無規律,給辦案民警增加了抓捕難度。

辦案民警沒有氣餒,在工作中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我們就根據嫌疑人的作案時間,多次在凌晨進行蹲守。”9月16日7時許,劉某出現在陵城區黑馬市場公交車站處附近。“當天我們是在凌晨四點出來,對嫌疑人經常出沒的地方進行巡視。”民警從凌晨4點一直巡視到6點半多,“早上快7點了,本來以為又會空手而歸,我們準備撤離的時候,就發現了劉某”。民警迅速出擊將其抓獲。
經訊問,劉某有多次盜竊前科,已經四進宮,2020年6月出獄后,在陵城區采用砸大車玻璃、拉小車車門的手段,盜竊現金、茅臺酒、香煙、手機、耳機、充電寶、行車記錄儀等物品,共計作案15起。劉某對在陵城區實施的一系列盜竊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陵城警方已依法將劉某刑事拘留。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