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竟然有將近200條違法行為沒有處理。違法行為不處理,造成車輛無法審驗,所以該車已經兩年沒有按照規定檢驗。3月10日,這輛“定時炸彈”被煙臺交警二大隊查獲。

  3月10日下午,煙臺交警二大隊民警在支隊指揮中心和二大隊分控中心配合下,成功在青年路與南大街路口將該車查獲,當民警將該車攔停檢查的時候,駕駛員吳女士對為什么檢查還茫然無知。民警明確告知駕駛員,雖然吳女士不是車主,但這輛車存在198條違法行為未處理,超過兩年未按規定檢驗。車輛保險終止日期為2017年9月份,該車是名副其實的“裸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超過三年未檢驗,將強制報廢。也就意味著,該車在今年10月份繼續不按照規定審驗將強制報廢。

  由于該車存在198條違法行為未處理,超過兩年未檢驗,存在極大的道路安全隱患,民警對車輛進行了暫扣,并對駕駛員進行了處罰。